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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新规小学生不得留级

发布时间:2014-11-24 浏览:528 来源:江苏少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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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教委日前下发《关于实施教育部〈小学管理规程〉的意见》。从12月19号起,除学生及其家长主动提出、确有需要外,小学原则上不得留级。

根据这个规定,小学的修业年限一般为6年。经北京市教委同意,各个区县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条件具备的学校适当开展学制改革实验。区县、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开展九年一贯制实验。如果学生及其家长主动提出并且确有需要,学生可以留级,否则,在小学阶段原则上学校不得让学生留级,具体操作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业成绩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学籍档案当中进行相应的处理。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学校积极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和干预工作,要切实做到因材施教,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另外,这个意见当中还规定,小学教学班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要求设置,小学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40人。今后一定时期内,生源激增、入学矛盾比较突出的地区,可以适当放宽人数,但是每班也不得超过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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