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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奇斌:乡村义务普法忙

发布时间:2016-12-02 浏览:432 来源:江苏少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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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文芳 赵永生 陈德尧

射阳县洋马镇兴垦村老教师黄奇斌退休后爱管“闲事”,乐做善事。2013年他和村干部一起商量解决未成年人抚养权时提出一个设想:“现在有些村民缺乏法律意识,我们有责任普及法律知识,帮助他们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我和老伴两个人住了三间大房子,可以用来做法律咨询的场所。”这个想法立即得到村党总支和村关工委的赞同和支持,于是他把自己订的报刊和法律书籍整理好,放在条台和报架上,镇司法办和县、镇关工委也向他提供法律知识书画宣传资料。这样,一个法律咨询站就这样办起来了。

  黄老师的法律咨询站办成后门庭若市,到那里看书读报、学法问法成了兴垦人的时尚。男女老少遇到矛盾问题,都到黄老师的咨询站里寻找依法处理的答案。

    一次,一对母子来到法律咨询站,打听如果17岁的儿子不肯在高中读书,要外出打工怎么办?黄老师首先向他们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然后语重心长地对孩子说:“高二休学不算高中毕业,就业只能算初中毕业生。孩子再读一年高中就毕业了,工作好找了,还可以去当兵。”这位男生说:“谢谢黄老师!您的话让我看到未来还是很灿烂的。”于是他又到盘湾中学读完高中,去年暑假光荣参军。

一个星期天,洋马中学初二年级的小汪同学到咨询站看书读报时,说他父亲和伯父都不肯赡养祖父。黄老师告诉他相应的法律政策后,小汪回家对他父亲和伯父说:“你们不肯赡养祖父,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你们不改,以后我也会学你们这样做。”小汪的话说得他父亲和伯父目瞪口呆,连忙异口同声地答应让老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编辑 姚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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