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六机制” 打好“组合拳”
张丽
扬州市江都区法院少年庭在做好各类涉少(含刑、民)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建立“六机制”,打好“组合拳”,促进和保护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常态运行的“监管”、矫正的衔接机制。加强与区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的对接,着眼于教育和挽救,尽全力促使未成年被告人早日回归社会。
二是建立共建机制。密切与社区、学校联系,开展“德法同行进校园、进社区”“法制副校长上讲坛”活动,从守法、明纪、厚德等层面,在广大青少年中传播中华民族美德、弘扬法治精神,共建“零犯罪”社区、“和谐校园”。
三是建立法院开放日机制。不定期邀请青少年参观法院的“青春护航”基地,旁听案件庭审。
四是建立法律援助机制。与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共同打造“法律援助工作站”,今年已为涉及诉讼案件的近60名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五是建立心理咨询干预机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邀请人民陪审员、聘请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2016年法院少年庭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适用率已超80%。
六是建立司法救助和就业学习帮扶机制。今年区法院少年庭共对8名未成年人作经济上的司法救助,并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在就业学习等方面进行帮扶,联系协调相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安置以及入学的便利。
编辑 姚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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