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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六机制” 打好“组合拳”

发布时间:2017-01-09 浏览:435 来源:江苏少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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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丽

 

扬州市江都区法院少年庭在做好各类涉少(含刑、民)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建立“六机制”,打好“组合拳”,促进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常态运行的“监管”、矫正的衔接机制加强与区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的对接,着眼于教育和挽救,尽全力促使未成年被告人早日回归社会。

是建立共建机制。密切与社区、学校联系,开展“德法同行进校园、进社区法制副校长上讲坛活动,从守法、明纪、厚德等层面,在广大青少年中传播中华民族美德、弘扬法治精神共建“零犯罪”社区、“和谐校园”

 建立法院开放日机制不定期邀请青少年参观法院的“青春护航”基地,旁听案件庭审。

是建立法律援助机制与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共同打造“法律援助工作站”,年已为涉及诉讼案件60名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建立心理咨询干预机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邀请人民陪审员、聘请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2016年法院少年庭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适用率已超80%。

建立司法救助和就业学习帮扶机制。法院少年庭共对8名未成年人经济上的司法救助,并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在就业学习等方面进行帮扶,联系协调相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安置以及入学的便利。

编辑 姚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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