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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样的课(常州市郑陆实验学校 翟星宇)

发布时间:2017-12-12 浏览: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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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样的课

常州市郑陆实验学校三(2)班 翟星宇

小记者证编号:J173454

指导老师:施丽丽

12月4日下午,我们《关心下一代周报》小记者集中到校门口,参加学习宪法的活动。

我们跟着老师来到了上课的教室。一位律师叔叔给我们上的课。他先问我们:“律师是什么?”同学们积极地举起了手,有一位同学站起来说:“用法律知识帮助别人。”老师说:“答对了!”同学们纷纷为他鼓掌。老师又问:“如果不遵守法纪,世界会怎样?”我第一个举手答道:“世界就会变得很乱。”老师点点头。

通过老师的讲解,我了解到,国家的法律是约束人们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这时,我问老师:“如果我们小孩触犯了法律,要不要接受惩罚呢?”老师告诉我:“除了正当防卫,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惩罚。小孩的监护人是爸爸妈妈,他们也要承担责任。”

时光过得真快,这节课让我知道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触犯法律的人,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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