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关工委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在全省关工委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曹 鸿 鸣
(2018年12月7日)
同志们:
在隆重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今天,省关工委、省司法厅在这里联合召开全省关工委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经验交流会,很有意义。这次会议,是根据经省委批准印发的省关工委今年工作要点的部署安排,由省关工委、省司法厅两家研究后联合召开的,也是省关工委成立以来召开的首次法治教育专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全省关工委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做法和经验,通报表扬全省关工委百佳法治报告团成员和法治副校长,部署安排今后一个时期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首先,我代表省关工委,对受到通报表扬的百佳法治报告团成员和法治副校长表示热烈的祝贺。省关工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主任会议作了研究。省司法厅非常支持省关工委的工作,在动员组织“五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未成年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等工作中,给了我们很多支持和帮助。今天,柳厅长又亲自到会并作了一个很好的讲话,充分肯定了关工委“五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就司法部门支持“五老”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柳厅长的讲话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常州、扬州和淮安市淮安区关工委以及盐城市盐都区关工委法治报告团团长邵洪波、苏州市昆山国际学校法治副校长纪珍等五位同志的交流发言各具特色,经验具体实在、事迹生动感人,听后很受启发。下面,我根据省关工委主任会议讨论的意见,讲两个问题。
一、近年来全省关工委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基本做法和经验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各级关工委的重要任务,也是关工委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国关工委“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要求,组织“五老”法治教育报告团、宣讲团,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进村入户到学校,依托校外教育辅导站等阵地,锲而不舍地向广大青少年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为教育引导青少年更好地学法知法守法,今年初省关工委、省司法厅联合下发文件,对全省关工委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作出专题部署。各地关工委紧密联系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得有声有色、扎实有效。
1.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教育广泛深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密切相关。各地关工委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突出以宪法教育为核心,引导青少年逐条逐项领会宪法的核心要义,教育引导他们永远听党话、坚定跟党走。从省到各级关工委领导班子,大家首先带头学宪法,以上率下,带领青少年学宪法。无锡、徐州、南通、淮安、盐城五市关工委主任先后在省关工委机关刊物《薪火》杂志发表署名文章,分享学习宪法的体会。各级关工委抓住“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宪法诵读”、“宪法抄写”和“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等,引导他们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尊崇宪法、维护宪法,争当新时代的好青年。南通市关工委为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做到“一首先”、“三突出”,即首先组织关工委驻会全体同志认真学习宪法;在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时,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依托全市各地崇德少年法学苑组织中小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时,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全市各地校外辅导站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时,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真正使宪法精神入耳入心入脑。在突出宪法教育的同时,各地关工委结合实际,在青少年中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和《民法》、《刑法》、《义务教育法》等以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未成年人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使青少年不仅明确基本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而且懂得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2.创新方法形式,法治教育生动活泼。近年来,为使青少年法治教育生动形象,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各地关工委注重创新教育形式,力戒“大呼隆”、注意灵活性、增强互动性,法治教育报告会、宣讲会不断注入新的内容。很多地方采取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图片展览、法治文艺演出,以及组织参观看守所、未管所、戒毒所等特殊场所进行警示教育,运用本乡本土守法、违法案例给本地青少年释法等易于接受的法治教育形式,使广大青少年多途径中增长法律知识,在实践体验中增强法治观念。同时,许多地方关工委还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创新发展了一些新的教育手段和平台。南京、常州、连云港、淮安、镇江等地许多市县专门建立了法治教育基地和法治文化宣传体验馆、展示厅、模拟法庭、禁毒馆、消防体验馆、交通安全教育馆等,运用声、光、电等高科技设备,让青少年在实践体验中形象地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无锡、苏州、盐城等地关工委借助现代传媒手段,建立了法治宣传微信公众平台、法治微信公众号、“互联网+”虚拟教育平台以及VR智能化法治教育体验,在青少年中推行“指尖普法”,用微信、微博、QQ等发送法律小知识;南通、南京市关工委积极创办“少年法学院”,有效解决了有的学校法治教育虚化的状况;徐州、宿迁等地关工委积极参与县法治公园、乡法治文化广场、村法律政策超市、组法治宣传栏(墙)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青少年中多角度、多形式展现法律元素,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生活,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他们。今年7月,省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李明朝带队到盐城作专题调研,他们介绍了来自基层的多种教育形式,包括写字学法、送法到家、“夕阳红”法治宣讲队进村入户、民间艺人编排法治小戏进校园进社区、“百案说法村村行”活动等。这些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生动活泼,好懂易记,深受青少年欢迎。2017年上半年,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专门对南通创办少年法学院的做法作出批示肯定。
3.对接青少年需求,法治教育富有成效。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只有牢牢把握青少年和社会的需求,贴近时代,贴近实际,贴近青少年,才能收到好的效果。近年来,各地关工委每年都要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基层调研,认真研究当代青少年的思想状况和成长规律,以及当前青少年的犯罪形式和特点。在此基础上,以青少年的法治需求为导向,开展对“胃口”的法治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全省现有法治教育报告团、宣讲团5031个,参加的“五老”27000多名,每年举办法治报告会2万多场,受教育青少年900多万人次。扬州市关工委建立法治教育报告团邀约派出机制,市关工委、市司法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将报告团成员信息和宣讲题目列出菜单,广泛推介,需求单位向市关工委发出邀约,由市关工委联系相关老师前往宣讲。2015年以来,他们还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创新开展“法治课间餐”活动,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学生的需求,组织“五老”和政法工作者送法进校园,得到市委领导肯定,并列为扬州市2017年“十大典型”。常州市依托社会组织,创作演出10部围绕青少年家庭、校园生活的普法舞台剧,引起学生“观剧学法”的强烈兴趣。宜兴市参加青少年教育的老政法占退休干部的85%。市关工委充分发挥这支力量的作用,坚持每年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六个一”系列活动,即组织青少年学生上好一堂法治课、进行一次警示教育、举办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参观一次法治教育专题图片展览、举行一次“向不良行为告别”签名仪式、开展一次学法用法征文比赛等,每年参与活动、接受法治教育的青少年达6万多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去年全市有96.1%社区(村)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比“六五”普法初期提高10%。2015年以来,淮安市淮安区关工委“五老”法治教育报告员依托“代理家长”,针对代理对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施“小灶”式法治宣讲1615场次,转化问题青少年836人。全区青少年犯罪人数实现三年三连降,被中国关工委、国家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表彰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
二、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我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以法育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未来,任重道远,需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切实抓出成效。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对青少年工作和法治教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主动配合司法行政等部门,充分发挥“五老”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不断创新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思路、内容、方法和载体,着力提升法治教育系统化、科学化水平,努力做到扎实有效。
1.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关爱青少年工作包括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一代又一代有志青年接续奋斗,培养好青少年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都要重视培育未来、创造未来的工作。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新要求。培育时代新人,特别要注意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一靠德治,立德树人;二靠法治,以法育人。德法兼修,两者缺一不可。“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法治宣传教育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这都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下,全省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成效显著,“零犯罪社区、村”创建达标率从五年前的85%上升到95.7%。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省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仍然比较严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时有发生,青少年犯罪在全部犯罪中的占比仍然比较高。青少年犯罪固然有多方面的因素,但不可否认的是,法治教育乏力和道德教育的淡化、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和不良文化的诱惑,是极其重要的原因。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规律也可看出,许多青少年正是因为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不知法、不懂法,进而不畏法、不守法,最终违法犯罪。从当前关工委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现状看,有的地方法治教育还缺乏统一规划,活动开展不够经常、不够深入;教育内容缺少针对性,需求导向不明确;虽然活动阵地建设有了很大发展,但有的活动较少,人气不旺。因此,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一时一刻都不能松懈,这项工作只能强化深化,不能弱化淡化。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都要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倾心尽力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为培育时代新人争做贡献。
2.进一步拓展教育领域,深入推进法治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青少年大多生活在基层,分布在各个领域,只有深入基层,坚持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全方位、多领域深入推进法治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才能使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到人头、见到实效。要加强关爱工作团建设,建立健全法治教育报告团工作机制,各县区对法治报告团、宣讲团的活动,要统筹规划,有针对性地分步实施。在面上青少年开展普法教育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把失足、失管、失学、失业、失亲等“五失”青少年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以及职业院校学生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经过调查研究,列出重点单位、重点学校、重点社区村、重点家庭,安排经验丰富的老政法、老教师,区别对象、因人施教,最大限度地防止他们违法犯罪。要协同有关部门,选配好法治副校长。从这次大会交流的经验看,凡是配备法治副校长的学校,大多法治教育都很正常、也很有成效。各地关工委要积极协助教育和司法行政部门,推动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没有配备的要尽快配备,已经配备法治副校长的要充分发挥作用,针对学生的现实需求,上好学校法治课;要提高法治副校长的履职能力,建议各市县每两年对法治副校长进行一次培训,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水平。校外教育辅导站是加强社会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阵地,是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结合的纽带。要切实加强校外辅导站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辅导站活动的重要内容,聘请老政法和专门法律人士定期到辅导站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有条件的辅导站还可建立法律咨询室、设立法律咨询电话、信箱等。要配合妇联办好家长学校,总结好的经验,对需要家教的家庭,家长学校的老师要尽心帮教,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还要帮助家长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3.进一步汲取榜样力量,充分发挥“五老”在法治教育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榜样是时代的最美使者,是社会的精神坐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向先进典型学习”。这次会上,受通报表扬的百佳法治报告团成员和法治副校长,都是各地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事迹突出的典型,许多人曾受到国家、省、市的表彰。我省司法行政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直处于全国前列,这次受表扬的人员中,既有关工委“五老”,也有许多司法行政部门的老典型。盐城市盐都区法治报告团团长邵洪波是从区司法局副局长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2003年春,他应聘担任了区“夕阳红”法治宣传队队长,15年如一日,带领一批懂法律、有爱心、甘奉献的“老政法”,下农村、进企业、到校园、去监狱,满腔热情宣讲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受教育的青少年50多万人次,教育转化了40余名失足或有劣迹的未成年人,为250多名困境青少年提供多方面法律援助。2011年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治教育模范”。苏州市昆山国际学校法治副校长纪珍,退休前是一位司法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后,充分利用自己从事涉少审判经验丰富的优势,积极开办法治讲堂,突出青少年宪法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创建全国首家“励志学校”,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守护神。2011年纪珍入选“中国好人”榜,被昆山市法宣办、司法局聘为“尚法大使。”这些先进典型事迹鲜活感人,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上,生动诠释了“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范。各地关工委和广大“五老”要对标先进,以榜样为镜,更加积极自觉地投身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动员更多的老政法、老教师参与法治教育工作,脚步往下移、身子往下沉,面对面地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省关工委《关心下一代周报》、《薪火》、《江苏少年网》以及各市县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放大典型的示范引领效应,激励更多的“五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为促进社会和谐、培育时代新人注入源源不断的精神力量。
4.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着力形成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关工委要主动加强同司法、教育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工作对接,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形成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刚才常州同志在发言中,就讲到了集聚资源,强化部门融合。他们建立了青少年普法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关工委、司法局、教育局牵头,吸纳公检法、团委、常州大学等相关部门和高校参加,把各方面力量拧成了一股绳,这个做法非常好。要建立完善关工委工作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明确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作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社区矫正、重点重抓等活动的重要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2019年,我们要把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与“创双零”(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试点紧密结合起来。今年年初,我在全省关工委工作会议上提出一县(市、区)确定一个乡镇(街道)搞试点,请各市县关工委进一步抓好落实,动员组织“五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我们真诚希望,各级司法、教育行政部门大力支持关工委“五老”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为他们开展工作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关爱教育青少年中的优势和作用。
同志们,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担当需有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为培育时代新人、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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