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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贯彻落实省两办《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8-23 浏览:3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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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州市关工委在第一时间向市委作了汇报。8月4日,市委书记陈金虎同志在市关工委的书面报告上作出批示:“请培东同志(常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季培东)研究提出意见。”季培东作出批示:“请新民同志(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市关工委主任)阅研,按照省关工委要求和陈书记批示精神,研究制定我市贯彻中办国办《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的务实有力措施。”

按照陈金虎书记和季培东部长的批示精神,8月11日、19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市关工委主任徐新民,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赵忠和分别赴金坛区、经开区等地开展调查研究,就学习贯彻省两办《实施意见》、即将出台常州市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听取基层关工委负责同志和“五老”志愿者的意见和建议。徐新民指出,中办、国办《意见》和省两办《实施意见》在关工委工作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关工委工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他强调,即将出台的常州市贯彻落实的相关文件,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要进一步发挥各地关工委和广大“五老”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三要推动我市关工委工作高质量发展。

8月17日,常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会上,各辖市(区)、经开区关工委,市教育、人社系统关工委负责同志就常州市即将出台的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意见》的相关文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目前,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关工委等有关部门正乘势而上、抓紧时机,落实陈金虎书记和季培东部长的批示,调查研究,起草文件,争取在9月9日前反馈至市委督查室。(刘鸿军)

编辑 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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