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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以爱之名 护“未”成长

发布时间:2023-04-21 浏览: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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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于教育以及父母关爱的缺失,是造成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或被侵害的重要因素。为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南京市水区人民法院关工委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精神,立足审职能,担起协同家庭教育责任,督促、帮助和指导未成年人监护人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重塑健康和谐的亲子沟通环境,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见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基石。

“阵地+普法”让家庭教育入心

区人民法院依托“阳光溧法”法治报告团宣传阵地,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常态化进校园开展法律宣传、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咨询,引导学校与家长畅通沟通渠道,密切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相互配合;积极利用“三八”国际妇女节、“5.15”家庭教育日等重要节日,通过搭建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家庭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通过“点对点”“面对面”,订单式开展普法宣讲,今年以来,已发放宣传册500余册。

“机制+辅导室”为家庭教育赋能

区人民法院出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家庭教育辅导室工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开展家庭教育辅导的形式、情形、程序,将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对象进行分类处理,为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成立紫荆花家庭教育辅导室,开展现场辅导、法庭教育、裁文书释法说理、视频教学、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辅导,从庭前调解、案件审理、判后回访等各个环节展开,向失足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在校生、其他未成年人及家长,开展一系列的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和个案帮教工作。今年以来,已通过该辅导室开展个案家庭教育辅导15次。

“法庭+家庭”挽救“失足”少年

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犯罪案件中,将温情审判、柔性司法贯穿于审判始终,打造“法庭+家庭”的帮教体系,面对面“谈心式”对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情理法教育,引导未成年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开展判后回访、回访帮教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日常生活及情感变化,通过定期探视、耐心劝导等方式,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例如,承办法官×××在一起涉嫌抢劫罪案件中了解到,这起案件中的三名未成年人均是高中辍学,由于孩子们父母教育的缺失,导致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为更好地帮助他们回归社会,今年3月,承办法官对孩子们进行了判后帮教,通过亲切友好、平等交流的方式进行心理疏导。在法官指引下,孩子们的家长也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表态会主动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转变家庭教育方式,帮助孩子重回社会。

“指导+教育”督促监护人担责

对存在监护缺位、监护教育不当、疏于管教、亲子沟通不顺畅等“问题家庭”,溧水区人民法院做到及时进行疏通指导,并通过下发家庭教育指导令,以司法机关的刚性力度要求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唤回缺位的家庭监护。2022年7月,法院受理了一起索要垫付抚养费的案件,孩子的父母于2015年协议离婚,离婚后双方重新组建家庭。承办法官通过深入了解孩子的家庭环境、生活状况后,发现家庭教育不当问题。为让孩子健康幸福地成长,承办法官要求孩子的父母到溧水法院接受家庭教育辅导,并向他们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家长应时刻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健康状况和情感需求,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截至目前,溧水区人民法院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6份。(南京市溧水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供稿)

编辑 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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