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出台《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关工委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推进全区民营企业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12月22日,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管局、区关工委在领会上级精神、分类开展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关工委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阐明了民企关工委的组织性质、工作要求、工作力量、服务对象、工作目标。明确了民企关工委的六项任务,即加强思想引领,培育青工家国情怀;加强法治教育,树立青工职业道德;丰富文化生活,增强青工争先意识;开展关爱服务,激发青工奉献爱心;加强技能培训,拓展青工用武之地;开展“五好”创建,发挥关工组织作用。提出了民企关工委组织建设的三项要求。健全组织体系,分类组建关工组织;突出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工作人员。民企关工委主任一般由企业董事长或企业党组织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一般由热心青年工作、支持企业发展,在青工中有威信的老书记、老厂长或工会主席担任,秘书长一般由企业共青团干部兼任,委员一般由企业群团组织负责人兼任;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五老”志愿服务。服务发展,服务青工。强调了民企关工委工作的保障措施。强化党建引领;强化工作保障;强化联动互动。在企业党组织领导下,加强与工青妇等方面的工作联动互动、相互促进、形成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整体合力。
《实施意见》提出,通过5年努力,力争规模以上建有党组织的民企100%建立关工委,70%的民企关工委建成“五好关工委”,60%的民企关工委“五老”达到“五好五老”;民企关工委和“企业五老”作用充分发挥;青工技术攻关小组和青年能工巧匠大量涌现,为民企关工委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泰州市姜堰区关工委 田杰才)
编辑 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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