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网站首页 文章详情

大新社区关工委开展线上“童言童语小课堂•法治‘童’期声”法律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4-05-06 浏览:2721 来源:江苏少年网
分享

张家港市大新镇大新社区关工委在新媒体背景下,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举措,与镇司法所结对共建,以青少年视角组织开展线上“童言童语小课堂•法治‘童’期”青少年普法宣讲项目。助力社区青少年提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取得了明显效果。

为不断提高普法宣讲面,社区关工委根据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需求会同镇司法所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认知水平和接受能力,科学设计法治宣传教育内容,通过招募青少年,组织“五老”对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并邀请学得好、表现力强的青少年进行宣讲视频的录制,经过剪辑后进行推广宣传。

社区关工委在微信公众平台开辟“童言童语小课堂•法治‘童’期”专栏,定期发布制作好的音视频及图文,通过线上朋友圈、微信群、视频号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宽度、广度、深度和接受度。目前,“法治‘童’期”项目已6期内容,分别是《长江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累计浏览量和播放量一万余次,其中《长江保护法》还被“张家港普法”微信公众号转载,“和美大新”微信公众号转载了《长江保护法》和《民法典》,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成效更显著。作为一个青少年普法宣传项目,没有请律师、法律专家来进行宣讲,而是让青少年自己先学法、然后再去讲法,比单纯的被动接受法律知识效果更显著。而作为普法宣讲员,青少年会对自己所讲的法律知识有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同时也会用青少年特有的视角和语言把法律知识讲得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将法律知识传播给更多的人。二是受众更广泛。作为青少年自己的普法宣传平台,不会吸引更多的青少年观看学习,同样也适合老、中、青群体,青少年特有的视角和语言比起专业但枯燥乏味的法律理论讲授具有更广泛的受众。三是传播性更强。在新媒体时代背景下,线上宣讲具有“传播性好、不受时间、地点、空间的限制”的优势,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更广、渗透力更强。

项目作为学校普法教育的延伸和有力补充,让青少年成为红领巾普法宣讲员,用稚嫩童声讲述法治故事、传递法治声音、弘扬法治精神。在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的同时,也为社区青少年提供了自我展示的空间,充分展现了社区青少年自信自强的良好精神面貌,助力青少年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健康成长。(张家港市关工委)

编辑 齐超

10

评论(3)



  • 朱玉雪

    祖国在我心中,爱国从我做起

    05-08 09:04

  • 朱玉雪

    党在我心

    05-08 09:02

  • 顾进良

    助力青少年不健康成长!

    05-06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