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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举行不起诉宣布训诫仪式

发布时间:2018-11-14 浏览: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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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举行不起诉宣布训诫仪式


日前,靖江市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未检岗位对一起寻衅滋事案的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分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不起诉宣布训诫仪式。

庄严仪式,彰显威严

本次不起诉宣布训诫仪式在该院刑事办案区进行,在前期征得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该院邀请了侦查人员、辩护人、该院关工委相关人员共同参与。首先由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的诉讼过程、其他参与人员的情况,并宣读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在两名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对决定书中认定的犯罪事实及处理结论表示无异议后,进行训诫教育。

训诫教育,洗礼心灵

侦查人员、辩护人、该院关工委相关人员分别对被不起诉人进行教育,并提出殷切希望。随后,承办检察官对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训诫教育,阐明其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增强其对涉案相关罪名的认识,并结合社会调查相关情况,深入剖析其犯罪原因及应当吸取的教训,勉励其珍惜青春美好时光,以崭新的面貌开启人生新征途。

亲职教育,唤醒责任

在训诫结束后,检察官还对法定代理人开展了亲职教育,通过与法定代理人进行谈话,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心理特点等,分析原教育方式的不足,对日后的监护方式提出改进意见,并附自行设计的《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义务清单》,要求法定代理人改进与孩子相处、沟通的方式和技巧,以强化监护职责,改善家庭关系。

通过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布训诫这一庄严的司法仪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训诫,对法定代理人开展亲职教育,既让未成年人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严肃性,加深了对法律的敬畏感,又用司法的温情让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强化家庭共同体的责任感,帮助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犯罪根源所在,早日重归正途。(翟淋华)

编辑 姚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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