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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泰兴市公安局离休干部王境泉的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5-04-13 浏览: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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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安“110”

 ——记泰兴市公安局离休干部王境泉的先进事迹

 

 泰兴市公安局关工委离休老干部王镜泉一直特别忙,既有中小学校、职高找他去法制宣讲,又常有焦急万分的家长找上门,请王老帮教他们的孩子,王老总是有求必应,周围群众亲切的称呼他是老公安“110”。

 王老是“110”流动的法制宣传员。二十多年来,他去得最多的是看守所,全市历年来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他几乎都接触过,他发现,孩子们失足的主要原因是不学法、不懂法、不畏法。王老深感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特别重要,他根据接触的真实案例先后编写法律基本知识、禁毒、交通安全等十余篇宣讲稿,主动到边远农村和社会治安比较复杂地区中小学校进行法制宣讲。平时,无论哪个学校,一有需要他立即乘公交车前去进行法制宣讲,他的足迹遍及了全市60所学校,每年宣讲20次以上,受教育的师生累计已达30万人次。

 王老也是“110”苦口婆心的帮教员。由于年过80,近年来他的帮教范围主要是城区两个派出所辖区内的失足未成年人。平时,王老一有空就骑自行车到帮教对象家中,逐个摸清他们家庭情况,与家长探讨孩子违法犯罪的原因,商量落实帮教转化措施。对一些辍学在家的学生多次上门访谈,并根据孩子的意愿确定工作去向,尽量使他们不流入社会。城北派出所辖区未成年人严某有盗窃恶习,王老多次上门找他,白天没人就利用吃晚饭时间串门做工作,经过近一年教育,小严已完全改邪归正。王老还注意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主动联学校和派出所,开展协同帮教。全市在校失足青少年主要分布在10多个学校,为了做好这些在校生的教育转化工作,他主动和校领导联系,先在学校举办法制讲座,然后与班主任一道跟问题学生交流心得体会,逐个谈心,确保他们不再犯错。济川街道某初中的徐某、姚某、陈某三人有盗窃行为,王老利用双休日和班主任一起上门做教育转化工作,讲道理、谈危害,使他们认识到自己过错。王老也经常主动与所在地派出所联系,逐个落实干警帮教失足青少年,并要求干警们做到经常互通信息,定期交流,及时掌握情况,做到不漏控。过船派出所辖区内自2011年以来有12名失足未成年人,虽然情况复杂,但王老不畏艰难,在派出所指导员的支持和基层干群的配合下上门做教育转化工作,目前他们已全部改好并在派出所帮助下安排就业。王老帮教失足青少年事迹经市电视台多次报道后,王镜泉“老公安‘110’” 的名声家喻户晓,今年大年初三就有家长找上门请他帮助教育问题子女。

 王老又是“110”称职的网吧义务监督员。王老是最积极的网吧义务监督员,曾多次受省市表彰。在平时督查中他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监督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既当网吧义务督查员又当法制宣传员,实现督查和普法“两不误”。他既对网吧业主不间断地宣传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有关规定,提高业主经营思想认识端正他们的态度,又对进入网吧的未成年人进行说服教育,讲清迷恋网吧的危害性,让他们自动远离网吧。今年暑期持续高温,他准备好防暑降温物品随身携带,先后到黄桥、七圩、过船等几个网吧较多乡镇督查了50多家网吧,发现有20余家网吧有未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并发现一家无证网吧,他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并建议对违规网吧进行整改,对无证网吧予以取缔。假期间有两个家长焦急的找上门,请王老帮他们管教上网成瘾的孩子,王老和两个家长跑了几个网吧才找到他们的孩子,苦口婆心劝导他们,终于使两个孩子答应不再沉迷网吧,目前两个孩子正还在他的帮教监管中。

 王老还是“110”严谨的特别监护员。自去年起王老受公安局关工委委派以未成年人监护人身份参加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以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这项工作虽然在办案时是观察和旁听,但也很辛苦,因公安人员办案时没有时间规定,有早有晚,有时在双休日、休息时间也要进行,有时甚至连按时吃饭也顾不上。王老从去年4月至今已参与10余起案件的监护,时间最长的从早上8点到夜里1点,还有的从晚上10点到凌晨5点多,王老都积极配合,从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在监护中王老严格掌握政策,注重证据,确保案件审理中做到不诱供不逼供,同时,王老坚持对失足青少年以思想教育为主,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坚决维护青少年应有的权利。

 2013年6月,泰兴市委、市政府授予王老“最美志愿者”荣誉称号,9月份被江苏省公安厅评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先进工作者,他是孩子们心中的崇高的“110”。

(泰兴市关工委  沈赛平)

 

 

来自《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简讯》2014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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