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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4-08 浏览: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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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7岁的王发渠,是灌云县教育系统关工委常务副主任,2008年以来,他在担任县法院少年庭陪审员中,亲眼目睹,亲身参审了一些失足青少年的犯罪案件,深感挽救他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以一个“老教育”的大爱之心,把帮扶失足者,传播法治思想作为自己的晚年追求,并取得不俗成绩,受到全县各校的认可和社会的肯定,并被省授予优秀陪审员的光荣称号,他所在的县教育系统关工委先后被省关工委、教育部关工委表彰为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并荣获全国“五好”基层关工委。

为了做好挽救失足少年工作,王发渠在庭审前,总是首先做好家长、学校、社区的调查工作,了解涉案犯罪未成年人的日常表现,寻找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庭审中,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从主观和客观上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危害性,以及今后的奋斗道路,引导未成年罪犯认罪悔罪,争取宽大处理;庭审后,为了给未成年人创造出一个有利的改造环境,王发渠总是深入这些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和学校关工委一道,共同对他们进行帮扶,使他们感到温暖,从而吸取教训,重新鼓起生活的风帆。为了挽救一个失足少年,王发渠往往要在学校、社区和家庭跑上多趟,近6年来,他少说也走访过上百次失足学生的家庭和学校。2010年,县某民办中学有三名高中在校生结伙殴打他人犯下聚众斗殴罪。王发渠和这三人谈心,使他们痛感痛悔自己所犯罪行,得到免予刑事处罚后,王发渠多次到学校、到家庭,和老师、家长共同加强教育,后来这三名学生记取教训,无论在校还是毕业走上社会,表现都很好。某乡初级中学的胡姓学生因无知入室抢劫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王发渠配合学校关工委,加大帮扶力度,使该生重获新生,成为众口称赞的好青年。2009年县重点中学一高中生犯强奸未遂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王发渠根据该生平时表现尚好,属于一时冲动的偶犯,决不能因一次犯罪误其将来,经工作将该生送交原学校改造时,首先为其保密,仅校长和班主任两人知其犯罪情况,多次和该生谈心交心,为其卸除思想包袱,在王发徐和校方的共同帮扶下,该生知耻而后勇,结果以高分考上重点大学,现已毕业工作。

从帮扶失足者,让王发渠追求的目标想得更远,他要运用担任系统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的有利条件,宣传法治,让更多的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打开灌云教育系统关工委的有关档案台账,映入眼帘的是逐年的文件、计划、总结等,具体措施全在其中。2008年以来,《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成立院校共建预防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灌云县教育系统边缘儿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共建“心海护航服务中心”实施方案》、《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关心未成年人暑期三大活动的通知》等等,这些无不倾注了王发渠的奋力追求。特别是他配合县人民法院编写的《灌云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案例选编》,内容丰富,案例典型,图文并茂,印发到全县各中小学及基层单位后,从正反两方面教育更多的青少年学生,使法律知识润入他们的心田,如《不是强奸的强奸犯》一篇,通过一青年早恋,和未满14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形成强奸的案例,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交友观,对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除了书面的教育,王发渠还积极组团进校进行面对面教育,每年他进校园开展法治报告宣传至少5、6场,几年下来,30多场次,受教育人近5万人。而他宣讲报告中的内容重点大多是本地近期发生的青少年犯罪案例,针对性强,教育效果很好,场场都受到学生的广泛欢迎。

2014年7月,王发渠再次被县人大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开始了又一轮五年任期。“让更多的孩子健康成长,这是我最大的追求!”在未来的道路上,我们坚信,王发渠一定会继续努力,继续追求,为法治灌云作出更大的奉献。

 

                             灌云县关工委 俞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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