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花使者朱洪顺
在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提到关工委主任朱洪顺,人们都赞口不绝地称他为“护花使者”。
事情的原委还要从前年说起:2013年3月,少年乔雨(化名)被其爷爷送到连云港龙腾武术运动培训学校就读。当年8月上旬,乔雨在电话中告诉爷爷本人在学校练功的过程中受伤。后因延误最佳治疗时间,致使乔雨残疾。但学校矢口否认,认为小孩是“右腿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并出示所谓证据。遇上这样的事,对于一位老实巴交、地地道道的农民来说,真是晴天霹雳,天上掉下来的祸。“又不是在盐城,而是在老远的连云港。怎么办呢?”,乔雨爷爷万般无奈,心急如焚。“小孩的事就是我们的事,关工委不管,谁管?”,朱洪顺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与他的爷爷联系,经过详细了解事情经过,不放不弃,跟踪帮助,争取得到了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救助。并陪同走访乔雨所在村委会、市第三人民医院、市救助站等单位,终于找到了有利于乔雨索赔的证据,即乔雨并不是先天性髋关节脱位,而是后天骨折未及时治疗所致。最终在去年6月向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学校赔偿,还陪同小乔雨进行司法鉴定。
去年12月20日,连云港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乔雨的伤情作出了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乔雨右侧髋臼陈旧性骨折,合并髋关节脱位,外伤所致;关节功能完全丧失,构成人体损伤七级伤残。法院认为,医院鉴定程序合法,对鉴定意见书予以采信。今年春作出判决,判处龙腾武术运动培训学校赔偿乔雨一定数额的人身损害费用,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自乔雨这件事后,朱洪顺更忙了,为了孩子,为了下一代,他和关工委的老同志一起,走村串户,去学校,进课堂,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止青少年犯罪法》,宣传“学法守法,崇德立德”,宣传“珍爱生命,远离危险” ……
(徐文彬 王俊东)
通联:盐都区关工委(盐城市新东路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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