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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关工委学习贯彻《评选通知》做到“四早”
发布时间: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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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落实《中国关工委、中央文明办联合印发〈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以下简称《评选通知》),泰州市海陵区关工委提出了“四早”要求。
早学习。4月10日,区关工委驻会同志专题学习了《评选通知》,明确评选目的和评选条件以及评选要求,研究了贯彻落实的意见。
早贯彻。区关工委立即转发《评选通知》,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的要求。
早宣传。通过微信、QQ群宣传《评选通知》精神,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早落实。各基层关工委要立即行动,精心组织,积极推荐,把评选推荐与当前“双五好”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把评选推荐的过程变成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的过程,变成改进提高、创新发展的过程,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再上新台阶。(海陵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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