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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检察院关工委多层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2-08-27 浏览: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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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检察院关工委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少年司法特殊制度,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探索推进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多层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年,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件18人,起诉率100%。

一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方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1年,涟水县检察院关工委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打击。积极推进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深挖彻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另一方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对涉嫌轻微犯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依法宽缓到位。

二是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积极推动成立涟水县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联合专业社工团队对15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其中1人考入高等院校,2人协助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名涉案未成年人在帮教期间提供线索并协助捣毁制假售假窝点,获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项打假典型案例,被评为全省优秀帮教案例。

三是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紧盯关键领域,针对侵害未成年合法权益行为,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堵塞管理漏洞。2021年,针对违规售卖有毒有害玩具、校园周边违规设置娱乐场所、酒吧非法招用未成年工等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份,对困境儿童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帮助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生活补助。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心理疏导、民政救助、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生活安置等措施,帮助未成年人重拾生活信心。2021年,通过支持起诉,撤销失格父母监护权1件,帮助文身少年向文身馆索要赔偿1件,对5名涉案未成年人发放救助金4万元,并对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2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测评和疏导,帮助转学、复学。

2021年1月,12岁的初中生周某某先后两次到赵某某的文身店文身,在未征求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赵某某在周某某右臂进行大面积文身,费用700元。周某某后因文身被同学举报,学校约谈周某某及其父母要求将文身清除。周家多次上门与文身店交涉无果,后起诉至法院,并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县检察院在调查后认为,文身店主基于商业利益擅自为未成年人文身,极易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和未来发展,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对此,检察机关支持周某某申请法律援助,周家向法院递交诉状,3月10日,县检察院向县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3月22日,经过法庭调解,文身店主主动向周某某父母赔礼道歉,当庭返还文身费用700元,并一次性给付清洗文身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四是以艺术的形式警醒未成年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文身乱象,县检察院关工委及时联合县教体局关工委拍摄劝阻未成年人文身公益广告,以艺术的形式警醒未成年人远离文身,该片发布后被网络媒体广泛转发。案件办理后,原检察官现退休“五老”受邀参加全国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研讨会,参与探讨国家层面出台关于“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相关规定的必要性。

2022年,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涟水县检察院关工委一班人,认真学习,领会精神,联系实际,为进一步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制定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为检察机关工委强化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提出更高要求。(严安荣)

编辑 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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