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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民营经济关工委召开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精神讨论会

发布时间:2023-07-26 浏览: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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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淮安市民营经济关工委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学习讨论会。学习会形成共识:教育、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成为全市各级民营经济关工委新时期、新时代和新征程上重中之重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陆卫东、市民营经济关工委主任田卫东、党支部书记周德会等参加学习讨论会。

田卫东首先带领大家逐项逐条、逐句逐字全文学习《意见》文件精神,并围绕“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等31条内容展开深入、广泛和全面讨论。“通过全面、认真学习《意见》,我们深感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民营经济的空前关怀和高度重视。《意见》为我们民营经济关工委今后工作,规划了高质量发展蓝图、划出了关爱工作重点、指明了关工委奋进方向。”田卫东对民营经济关工委学习《意见》作出明确要求:一是要继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做好党建带关建关工工作,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关工委“四关爱”工作稳步发展,进一步加强同县区、街道、企业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开展关工工作常态机制。二是要教育、引导和支持全市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教育引导民营企业自觉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鼓励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做发展的实干家和新时代的奉献者,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引导民营企业踊跃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等。三是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全市各地、各企业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过程中,涌现出层出不穷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事迹。

大家一致认为,《意见》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的重大顶层设计,对于民营企业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历史意义。《意见》高屋建瓴着眼于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目标,坚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同时,坚持鼓励支持和依法规范民营经济发展并重,坚持外发展环境和内提企业素质共举,坚持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同心,不仅给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彻底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而且必将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尊重爱护民营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陆卫东主持学习讨论会,并在会议结束前强调: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学,深入到街道、社区、企业,在市场准入、营商环境和统一大市场建设等方面,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二要坚持党建关建,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引导全市民营经济人士,积极争做淮安市地方经济发展的实干家和新时代的奉献者。三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五老”积极性,积极、主动帮助民营企业做好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设立分公司等方面基础性工作,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对青年职工和子女、家庭、社会做好“四个关爱”工作。

副主任刘新、朱玉石等全程参加学习讨论会。(朱玉石)

编辑 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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