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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代理家长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3-12-13 浏览: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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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回顾总结全市十年代理家长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全市代理家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近日,淮安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代理家长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做好代理家长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关工委组织的使命和职责,是协助党委政府推动社会文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乡村振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市各级关工委必须将其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并做出成效。

《意见》中要求完善四个方面的体制机制:

(一)健全领导机制。建立健全由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关工委主任任副组长的代理家长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教育、妇联、民政、卫生、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和部分民营企业家代表组成,日常工作由关工委负责联系协调。

(二)规范运行机制。建立实行“市关工委协调指导,县(区)关工委规划管理,镇(街道)、村(社区)关工委组织实施”的代理家长工作机制。即市关工委组织协调,全面部署,推广经验,评选表彰;县(区)关工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计划,建立制度,明确任务,督查评估,规范管理;镇(街道)、村(社区)关工委负责调查摸排,动员遴选,落实举措,掌握情况,考核总结。

(三)强化培训机制。培训工作由市、县(区)关工委负责,2-3 年举办一次,市关工委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培训各县(区)教员。各县(区)组织宣讲团深入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宣讲,每个代理家长都要参加。通过培训,每个“五老”代理家长都明确五件事:一是结合实际及时做好思想道德教育,传承红色基因,立德树人;二是掌握并教会儿童应遵守的有关法律知识,孝敬老人、团结他人、学会做人;三是结合不同孩子的实际做好孩子的心理疏导,学会必要的生理知识,教导其珍爱生命;四是帮助孩子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五是努力解决孩子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各县(区)要适应新形势,运用新媒体,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升代理家长工作水平。

(四)建立激励机制。每年各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关工委都要对当年的代理家长工作进行考核、总结、表彰,给予一定的奖补,市、县(区)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会,宣传典型,激励五老和志愿者进一步做好代理家长工作。

《意见》还要求,加强代理家长队伍建设是做好代理家长工作的基础,镇(街道)、村(社区)要广开思路募集志愿者,要建立代理家长“人才库”。“人才库”实行优进劣汰机制,每年都要增加新人选,对不适应的及时调整,代理家长的选配要坚持“因地制宜、双方自愿、因人而异、就近就地”的原则,建立一支思想品质好、有爱心、有耐心、有能力的代理家长队伍。

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各县(区)、镇(街道)关工委要不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 要加大宣传的力度和广度,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代理家长的先进人物,宣传代理家长工作的先进集体,宣传领导重视关心代理家长的做法,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特别是重视代理家长工作的政治生态和社会氛围。(淮安市关工委 徐飞

编辑 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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