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法系统关工委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
5月16日,全省政法系统关工委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回顾十年奋进历程,总结成功经验,部署当前重点工作,动员全省广大政法“五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为支撑江苏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政法关工应有贡献。省政法系统关工委主任张新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回顾了省政法系统关工委十年发展历程,指出,2014年,经省委政法委批准,省政法系统关工委正式成立,这是全省推动政法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融合发展的重大创新举措。十年来,在省委政法委坚强领导下,在省关工委的有力指导下,全省政法系统关工委自觉把政法关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思考定位,摆在政法工作的全局中谋划推进。团结带领广大政法“五老”,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青少年正确方向,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目标导向,以有序参与社会治理为任务抓手,扎实推进政法关工“七项重点工作”和“三大建设”,为推动以更高水平的平安和法治建设、培养现代化江苏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了重要贡献。2021年,省政法系统关工委被中国关工委评为先进集体。
会议指出,全省政法系统关工委的主要工作做法有,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在青少年中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战略部署和政策举措;二是全力构筑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层前沿堡垒,在全省大力推动“零犯罪”社区(村)建设,审时度势地将“零犯罪”社区(村)建设逐步向零犯罪零受害“双零”社区(村)建设深化发展;三是始终密切关注社会环境对青少年成长带来的影响,跟踪网络技术发展和社会生产生活变化,保持对校园周边、网吧等环境监督的力度不减,协调推动对文化市场、网络传媒、电子游戏、音像制品等新型环境领域的监督;四是深入持久地组织动员政法“五老”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和江苏警方微信公众号社区预防青少年吸毒工作,加强与社区禁毒机构和社区矫正机构的联系协调,明确政法老同志参与工作的途径、方式和基本要求,依法指导参与工作,促进推动了政法“五老”参与“社区矫正和社区预防青少年吸毒”工作不断向深入发展;五是秉持“不让一个青少年掉队”的政法关工理念,广大政法“五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因势利导不辞辛劳,为解决问题青少年思想转化、生活贫困、就学就业、家庭重组、回归社会等,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六是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摆在重要位置,组织政法“五老”在政法部门指导下,有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执行“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判后回访帮教”等法律制度,为维护和保护失足青少年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特的重要作用;七是着力推进政法关工品牌建设,产生了一大批具有时代特征、江苏特点的获奖品牌项目,分别对青少年成长环境监督、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为期三年的专项走访,组织开展结对帮教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秀案例评选,示范引领政法关工,为青少年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八是不断加强政法关工专业化建设,紧紧依靠政法机关,在各地建成了一批规模适度、功能实用、管理规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心)、模拟法庭和青少年社区矫正、预防青少年吸毒、结对帮教服务中心等专业化基地,显著提升了政法关工专业化优势;九是突出抓好政法关工组织体系建设,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党委(组),及时调整优化政法关工委领导班子,逐年提升各级政法关工委(站)建设质量,形成了完整的组织领导体系和与新时代政法关工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力量体系。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政法关工委坚持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不仅取得了丰硕的工作成果,还发展形成了宝贵的经验成果。这些经验成果是政法关工工作的本质体现,是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关工工作的根本要求,必须在推进政法关工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长期坚持并丰富发展。这些经验表明,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必须坚持服务青少年,必须坚持发挥政法“五老”主体作用,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从而使政法关工始终紧跟形势发展,跟进任务变化,充满生机活力。
会议就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提出明确要求,要强化政治引领,认真组织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要认真贯彻《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政法关工体制机制;要突出工作重点,大力加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立足“走在前”,进一步加大政法关工创新力度;要围绕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政法关工经验成果转化应用;要坚持“党建带关建”,切实加强政法关工组织建设;要一如既往地发扬崇高的“五老”精神,为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光发热,为推进政法关工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担当作为,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各设区市委政法委分管关工委工作负责同志,各设区市政法系统关工委主任、办公室主任,省政法系统关工委主任、副主任、委员,省政法各单位关工委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参加会议。(省政法关工委 黄涛)
编辑 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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