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小记者辅导员评选标准及办法【2016.9修订】
发布时间:201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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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下一代周报》优秀小记者辅导员
评选标准及办法
(2016年9月修订)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小记者辅导员队伍的发展,不断提高各小记者站的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标准
评选对象为各校小记者站主抓小记者工作的辅导员老师,并应符合如下标准:
1.热爱校园小记者发展事业,认真履行辅导员老师职责,积极推动校园小记者的发展和组织工作,关注校园小记者的培养和成长。
2.所在小记者站成立满1年,现有在籍小记者满50人。
3.积极组织小记者开展校园内外的采访采风活动,全年完成符合关心下一代周报社验收标准的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
4.按时按质完成活动报道,组织小记者撰写、投递稿件。全年个人在《关心下一代周报》、江苏少年网发表活动报道不少于2篇、发表小记者报道稿件不少于6篇。
小记者活动次数及发表稿件数,以关心下一代周报社统计为准。
二、评选方式
1.评比采取网上投票计分方式。符合上述评选标准的辅导员老师为候选人,须按要求提供个人事迹简介(800字左右)及生活照片(JPEG格式),相关事迹在江苏少年网宣传展示,并接受网上投票。候选人得分中,网上投票占总分的70%;活动次数占10%;发表小记者活动报道类稿件数占20%(含个人及小记者稿件)。
2.得分前10名为全省“十佳小记者辅导员”,得分前11-60名为全省“优秀小记者辅导员”。
3.评选时间为每年的11月上旬。
三、奖励办法
1.在江苏少年网公布获奖者名单及个人事迹。
2.由关心下一代周报社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此项评选最终解释权归关心下一代周报社所有。
关心下一代周报小记者中心
江苏少年小记者团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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