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检察院多元化救助未成年受害人
发布时间: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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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宁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理一起特殊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而未成年受害人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也未从其他渠道获得任何赔偿或救助,生活陷入困境。
因此,院未检部门、控申部门、关工委对于未成年受害人一直采取多元化救助,防止因生活困难家庭陷入困境,一方面将线索移送至控申部门,经审查,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条件,立即对受害人开展救助,同时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审批,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20日内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申请人手中;另一方面聘请了心理咨询师,对被害人开展了8次心理疏导,有效治疗受害人遭受的心理创伤,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江宁检察院关工委)
编辑 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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