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相伴 与你同行(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中心小学 张艾琳)
发布时间: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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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中心小学四(10)班 张艾琳
小记者证号:J201695
指导老师:周宏 唐国俊
星期五下午,“法典相伴,与你同行”这一课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陈法官有一句话深深触动了我,那就是日常生活中,法律好像离我们比较遥远,但它又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我们。“法律”这个词在我的脑海中就是神圣的,它像一尊守护神伴随着我们,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陈法官举了一个例子:我们有的人会租房子,如果签了合同租一年,但没到一年房主就把房子卖给别人了,还让你搬走,这时就可以告诉房主,法律规定承租人可以不搬。
不仅这个,我还学到了其它知识,如: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等,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4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要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法律多么伟大,它把我们一生的规定都写进去了。我长大一定要当一名法官,宣讲法律,让每个人都熟知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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