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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政法系统老同志成为守护青少年的安全港湾

发布时间:2021-06-21 浏览:3598 来源:江苏少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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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政法系统关工委“五老”在上级关工委的关心指导和正确领导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发挥其独特优势,强化立德树人使命担当,凭着对政法事业的无比忠诚和对祖国下一代的深厚关爱,努力克服诸多困难,用满腔的爱心和智慧,对孩子们进行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般的滋润和培育,渗透在方方面面的密切接触里和循循善诱、亲切教诲、热情鼓励及严格的要求之中,把党和政府的关爱送到孩子们的心坎上,为培育新时代接班人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创新关工品牌,创出特色亮点

建邺区政法关工委“五老”们积极开展“四好”先进关工委活动,潜心抓好组织和保障机制建设、“三零”共建阵地、法治教育、结队帮教关爱等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政法优势,创新关工品牌,创出特色亮点,在全市率先推进“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关爱工作站”创新工作,得到上级关工委的充分肯定。

着力抓好“公安派出所关爱工作站”“七彩阳光工作室”“司法引导服务工作站”等关工品牌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在省、市、区推广经验介绍做法,推动了帮教关爱工作有效向纵深开展,为锦绣建邺建设增光添彩。

二、把党和政府的关爱送到孩子们心坎上

今年,建邺区法治报告团进学校入社区,倾心通过集中宣讲和图片展览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7场,受众17000人次,推动了“三定”工作落实;55名政法“五老”与10个社区6所学校结对共建,与27名青少年结对帮教,踊跃开展帮教关爱和教育转化工作。区检察院关工委组织开展的异地帮教关工典型案例被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专题报道。三年来,区政法各部门关工委积极筹措帮困助学资金共约计人民币5.6万元,成功帮助多名困境孩子完成了学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累计有132名“五老”,帮教关爱累计77名青少年,建立帮教小组,逐一落实“一帮一,多帮一”措施,耐心细致、亲情般地关爱帮教帮困,帮助他们树立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克服和解决思想、学习、生活上的各种困难,走出犯罪阴影,重拾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帮教关爱对象中无一人犯罪和重新犯罪。如:沙洲派出所关爱工作站副站长陶海珍五年如一日关爱帮教服刑人员子女顾某收获硕果,顾某今年如愿考取南京传媒大学,陶海珍成为守护青少年的安全港湾,在分局关工委欢送顾某光荣“考取大学仪式”上,她动情地说“陶阿姨不是我的亲妈但胜似亲妈!”陶海珍荣获了“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区司法局关工委“五老”周晓红深入共建阵地,开设《每天学点心理学,做个阳光好少年》讲座,为社区50多名孩子送上了贴心专业的心理辅导与关怀,浸润了孩子们的心田,并成功参与化解了两起重大纠纷,受到省有关部门领导的关注和表扬。

三、帮教活动丰富多彩,深受孩子们的喜爱

政法“五老”们结合政法工作的职能特点,充分利用学生寒暑假、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走学校、进社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和法治主题教育活动:有青少年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律知识竞赛、自编自演法治教育情景剧、组织模拟法庭、制作宣教板块和画册、组织演练、主题报告会、法治影像视频节目、“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警营一日游、“我为国旗点赞”、禁毒和防校园欺凌等系列活动,琳琅满目,妙趣横生,富有特色,深受孩子们的喜爱,使青少年在轻松愉快中接受教育。近三年开展各类宣教活动188场,累计有8.1万多人参加法治宣传活动受教育;制作宣教展板213块、视频20个,发送宣教材料1.1万多份,业绩成效斐然。

四、主动落实关工关口前移,推动帮教关爱创新发展

在帮教关爱工作实践中,关工委“五老”发现有些失足、失范青少年往往是失亲、失教对象,父母离异后子女无人管教所致。针对这一情况,区法院关工委注意研究分析问题的起因,发现民政部门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中往往忽视子女抚养、子女探视、财产处理等问题的解决,只要男女双方同意就办手续了。于是,法院关工委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司法引导服务工作站”,主动将关工工作关口前移,针对协议离婚中的子女的抚养与监护、财产的归属与分割等可能产生矛盾隐患等情况,结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主动延伸关爱职责,提供多元化、多渠道、多功能的法律服务,既减少了婚姻家庭案件诉讼,又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帮教关爱工作创新发展。

五、参与“合适成年人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区公安分局关工委根据有关法律和公安机关办案规定,制定了《建邺分局关工委“合适成年人”工作规定(试行)》。办案单位遇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情况下,“五老”以“合适成年人”身份参与刑事案件诉讼工作。三年来,派出所工作站“五老”应办案单位要求,已参与90起案件、92人、101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工作,提出合法、合理建议,既保证了公安机关办案的合法性,又教育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增强法纪观念,发挥“合适成年人”的教育和感化作用,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蔡守光)

编辑 滕桂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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