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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小学清明祭扫活动

发布时间:2015-03-24 浏览: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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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小学清明祭扫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5年4月3日下午1:30
二、活动要求
1. 活动前,所有教师详细阅读安排表及注意事项,根据本班级实际情况做好相关预案。
2.如果带队教师课务有冲突,请各班班主任带课,并到教导处报备。班主任必须全程跟班负责,不骑乘车辆。不得脱岗。
3.活动前班主任向学生讲授有关交通、消防安全常识,进行遵守秩序、有序进出场、路上不打闹等安全、公德、纪律教育。
4.出发前整队集合。认真清点好人数,确定好队伍前后的老师,按照学校规定的先后顺序,沿指定路线出发;班主任携带好学生家长联系电话和组织领导的电话;沿途情况及时向领队汇报,并听从带队领导调度。
5.到达活动地点后再次清点人数整队、听从指挥有序入场。学校在安全通道口附近,安排人员值守。
6.活动结束后,清理场地卫生,由各班带班老师清点人数,报带班领导后,组织学生整队后安全有序的原路返回学校。
三、注意事项
1.4月3日下午全体学生穿校服,佩戴红领巾及标志执队旗,1点30分准时整队出发;各班班主任携带照相机拍摄照片,活动结束后存于班级相册中。
2.出发前要强调在烈士陵园要肃穆,举止文明、不乱丢杂物、爱护花草树木;参观纪念堂时要安静的听解说员的介绍,有秩序的进出;遵守纪律,不随便离队,有事要找班主任老师请假。
3.五六年级学生上午可以将书包带回家,下午活动结束时,学生必须由班主任同意之后才能在途中被家长接走或回家,其余学生必须回学校排队放学。
备注:《关心下一代周报》小记者全程随同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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