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接受扶持的校外教育活动基地的公示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高度重视省关工委“校外教育活动基地”建设,今年继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重点支持拟培养为省级党史国史教育基地的关工委自建或联建的红色基因传承基地,使其建成为适应青少年开展校外教育活动的需要、富有特色的传承红色基因教育的校外活动场所,并从中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党史国史教育基地”,以不断提升校外教育辅导站的内涵,增强吸引力,提高青少年校外教育成效。各市和有关县(市、区)关工委按照《2021年全省关工委校外教育活动基地扶持经费管理办法》认真遴选,经集体研究确定并征得同级文明办同意后,将接受扶持的活动基地名单(详见附件)报送给省关工委,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0日—10月26日,凡对上述名单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省关工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83108590,电子邮箱:1026994527@126.com。
附件:
1.《2021年校外教育活动基地扶持名单》
2.《2021年全省关工委校外教育活动基地扶持经费管理办法》
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1:
2021年校外教育活动基地扶持名单
(第一批)
常州市关工委青少年党史国史教育基地
张家港市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
宿迁市沭阳马厂造青少年教育基地
南通市海门区关工委“红星闪闪”青少年教育活动基地
丹阳市关工委校外教育活动基地
连云港市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基地
丹阳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基地
附件2:
2021年全省关工委校外教育活动基地扶持经费管理办法
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高度重视省关工委“校外教育活动基地”建设,今年继续在给予省关工委的专项经费中增拨100万元扶持经费。根据中关工委关于加强党史国史教育基地建设的精神,今年继续重点支持拟培养为省级党史国史教育基地的关工委自建或联建的红色基因传承基地,使其建设成为适应青少年开展校外教育活动的需要、富有特色的传承红色基因教育的校外活动场所,并从中培育一批全国、省级“党史国史教育基地”,以不断提升校外教育辅导站的内涵,增强吸引力,提高青少年校外教育成效。为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这批资金的作用,现制订如下使用管理办法。
一、发放标准和用途
1.标准:每个基地10万元。
2.用途:主要资助其基地项目建设,扶持经费用于基地建设和硬件设施的添置和配备。
经费专款专用,全额用于项目建设、购置设施设备,不得截流和挪作他用,不得作为奖金发放给个人。
二、发放程序和监督管理
此专项经费由省关工委直接监管。由设区市、县(市、区)关工委根据省关工委意见和本办法研究确定和上报接受扶持经费的活动基地,并按要求上报有关信息资料。省关工委组织力量进行审核、公示后,将经费直接下发到各基地。市、县(市、区)关工委组织监督基地建设和采购设施设备,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并负责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经费使用情况(购物发票复印件、添置设施设备名称、使用情况等)由各市关工委如实向省关工委报告备查(详见附件7),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省关工委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经费使用管理上出现问题将严肃查处。
同时,为随时准备接受以后省里组织的第三方审计,各基地要及时做好相关台账工作,做好财务资料和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15日前,设区市关工委根据本办法将确定的拟接受扶持的基地名单及申报理由报省关工委。省关工委审核、公示后,于2021年10月29日前下发经费到基地。12月15日前经费使用、设施设备全部到位。2022年年初省关工委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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