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接受奖励、扶持的校外教育辅导站的公示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高度重视省关工委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今年继续安排全省城乡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奖励扶持专项经费支持辅导站建设。各市关工委根据我委《2022年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奖励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下达的指标,上报了辅导站名单。经初步审核,接受奖励扶持的辅导站名单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10月30日,凡对上述名单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省关工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83108590,电子邮箱:1026994527@126.com。
附件:
1.《2022年接受奖励、扶持的校外教育辅导站名单(第一批)》
2.《2022年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奖励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1:
2022年接受奖励、扶持的校外教育辅导站名单(第一批)奖励名单
南京市
玄武区孝陵卫街道钟山花园城社区关工站
玄武区新街口街道成贤社区关工站
秦淮区瑞金路街道南航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秦淮区秦虹街道岗虹苑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建邺区双闸街道江湾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建邺区江心洲街道洲岛和园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鼓楼区华侨路街道石头城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鼓楼区下关街道新民门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雨花经济开发区锦华新城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栖霞区龙潭街道龙岸花园社区校外辅导站
江宁区佘村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浦口区江浦街道老虎桥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六合区马鞍街道巴山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溧水区交通路社区复兴少年宫
高淳区东坝街道青少年校外教育辅导中心站
江北新区芳庭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无锡市
江阴市申港街道校外教育辅导总站
江阴市新桥镇校外教育辅导总站
宜兴市新建镇南塘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宜兴市高塍镇桃园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梁溪区广益街道广丰新村社区校外教育教育辅导站
梁溪区扬名街道中联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锡山区东亭街道明泉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锡山区鹅湖镇三新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惠山区堰桥街道林陆巷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惠山区洛社镇正明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滨湖区河埒街道产山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滨湖区马山街道古竹社区校外辅导站
新吴区鸿山街道鸿运苑第一社区校外辅导站
经开区华庄街道校外教育辅导总站
常州市
溧阳市上黄镇上黄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溧阳市别桥镇塘马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金坛区东城街道华兴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金坛区直溪镇迪庄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武进区牛塘镇青云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武进区西湖街道长汀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新北区奔牛镇奔牛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新北区孟河镇孟城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天宁区茶山街道红梅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天宁区郑陆镇黄天荡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钟楼区荷花池街道万福桥社区教育辅导站
钟楼区新闸街道永丰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苏州市
张家港市经开区(杨舍镇)校外教育辅导中心站
张家港市高新区(塘桥镇)金村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常熟市碧溪街道聚和佳苑社区“聚智学堂”
常熟市琴川街道泰安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太仓市璜泾镇长洲村校外教育辅导
太仓市浮桥镇时思社区校外教育辅导
昆山市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校外教育辅导中心站
吴江区平望镇南杨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吴中区横泾街道长远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相城区漕湖街道永昌泾社区校外辅导站
姑苏区苏锦街道大观名园校外教育辅导站
苏州工业园区淞源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苏州高新区校外教育辅导总站
南通市
海安市墩头镇千步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如皋市九华镇郑甸校外教育辅导站
如东县大豫镇大豫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启东市北城区街道绿城花园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崇川区任港街道任港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通州区西亭镇华芦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海门区三厂街道中兴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海安市关工委校外教育指导中心
如皋市关工委校外教育指导中心
如东县关工委校外教育指导中心
启东市关工委校外教育指导中心
崇川区关工委校外教育指导中心
通州区关工委校外教育指导中心
海门区关工委校外教育指导中心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关工委校外教育指导中心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关工委校外教育指导中心
通州湾示范区关工委校外教育指导中心
连云港市
东海县安峰镇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东海县白塔埠镇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灌云县杨集校外教育辅导中心站
灌云县南岗校外教育辅导中心站
灌南县张店镇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赣榆区墩尚镇大沙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赣榆区墩尚镇刘湾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海州区洪门街道洪门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海州区新浦街道民主路老街校外教育辅导站
连云区连云街道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淮安市
清江浦区浦楼街道化工新村社区校外辅导站
淮安区石塘镇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淮安区施河镇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淮阴区三树镇蒋集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洪泽区朱坝街道曹庄村辅导站
涟水县红窑镇潘码村校外辅导站
涟水县岔庙镇濒河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金湖县前锋镇白马湖中心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盱眙县鲍集镇中心辅导站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杨街道校外教育辅导站
盐城市
东台市三仓镇德育教育辅导站
建湖县上冈镇中心辅导站
射阳县经济开发区校外中心辅导站
阜宁县古河镇中心辅导站
滨海县发改委关工委少儿辅导站
响水县黄圩镇云梯关校外辅导站
大丰区白驹镇马家村辅导站
盐都区郭猛镇孙英村辅导站
亭湖区大洋街道盐海社区校外辅导站
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戴庄社区辅导站
扬州市
宝应县氾水镇校外教育辅导站中心站
宝应县柳堡镇校外教育辅导站中心站
高邮市卸甲镇卸甲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高邮市汤庄镇汉留校外教育辅导站
仪征市关工委校外辅导站总站
仪征市马集镇校外辅导总站
江都区真武镇校外教育辅导总站
江都区吴桥镇校外教育辅导总站
邗江区杨寿镇永和校外辅导站
邗江区西湖街道蜀秀社区校外辅导站
广陵区常府社区校外辅导站
广陵区红桥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小学金山花园辅导站
镇江市
丹阳开发区张巷村辅导站
丹阳市吕城镇西墅村辅导站
丹阳市皇塘镇后亭村辅导站
句容市茅山镇长城村辅导站
句容市茅山风景区潘冲村辅导站
扬中市油坊镇同德村辅导站
扬中市三茅街道民主村辅导站
丹徒区世业镇卫星村辅导站
丹徒区高桥镇高桥村辅导站
京口区正东路街道京口路社区辅导站
润州区和平路街道桃园社区辅导站
镇江新区大港街道宜港社区辅导站
泰州市
靖江市校外教育辅导总站
靖江市城北小学校外教育辅导站
泰兴市黄桥镇银杏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泰兴市珊瑚镇左庄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泰兴市古溪镇周庄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兴化市大营乡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兴化市陈堡镇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海陵区城南街道“泰美莲花”校外辅导站
海陵区京泰路街道春景社区校外辅导站
姜堰区张甸镇尹庄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姜堰区俞垛镇叶甸村校外教育辅导站中心站
高港高新区圩岸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高港高新区蔡庄村杏雨培实校外辅导站
宿迁市
沭阳县吴集镇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沭阳县耿圩镇汪圩村辅导站
沭阳县钱集镇万庄村辅导站
沭阳县韩山镇南庄村辅导站
沭阳县塘沟镇老街村辅导站
沭阳县潼阳镇阴平社区辅导站
泗洪县半城镇洪安村辅导站
泗洪县青阳街道城南社区辅导站
泗洪县梅花镇梅花居辅导站
泗洪县界集镇瓦庙村辅导站
扶持名单
连云港市
东海县房山镇兴谷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东海县曲阳镇小雨花留守儿童关爱之家
东海县牛山街道湖西村樊氏图书馆
灌云县下车镇校外辅导中心站
灌云县东王集镇校外辅导中心站
灌云县龙苴镇下坊校外辅导中心站
灌南县北陈集镇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灌南县李集镇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灌南县田楼镇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赣榆区青口镇新庄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赣榆区柘汪镇马站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赣榆区金山镇前石堰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海州区花果山街道新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海州区新南街道兴业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连云区东园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连云区云山街道校外教育辅导站
宿迁市
沭阳县七雄街道田桥社区辅导站
沭阳县沂涛镇二圩村辅导站
沭阳县马厂镇厂南村辅导站
沭阳县桑墟镇元兴村辅导站
沭阳县章集街道店西村辅导站
沭阳县南湖街道刘洪社区辅导站
沭阳县梦溪街道中心辅导站
沭阳县十字街道中心辅导站
泗洪县石集乡瓦房居辅导站
泗洪县重岗街道董沟居辅导站
泗洪县双沟镇雪五社区辅导站
泗洪县双沟镇峰山居辅导站
泗洪县归仁镇江韩居辅导站
泗洪县魏营镇涧北居辅导站
泗洪县金锁镇双湖居辅导站
泗洪县朱湖镇辅导站、
附件2:
2022年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
奖励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2年10月)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高度重视全省城乡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一直给予大力关心和支持。今年继续安排奖励扶持专项资金支持全省校外辅导站建设工作,对一批优秀辅导站给予奖励,帮助进一步改善办站条件,建设较高水平的示范辅导站;对工作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但办站条件较差的苏北五市辅导站进行扶持,帮助配备基本设施。为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这批资金的育人作用,现制订如下使用管理办法。
一、 发放对象
奖励资金重点奖励“校站结合”工作比较好、经常开展辅导活动、作用发挥比较充分的关工委自建的校外教育辅导站(已接受过奖励的辅导站不再重复奖励);扶持经费重点扶持留守儿童比较多、办站条件困难的苏北农村校外教育辅导站(已接受过扶持的辅导站不再重复扶持)。
二、 发放标准
奖励经费为每站1万元,扶持经费为每站5000元。
三、 经费用途
奖励经费用于校外辅导站硬件设施的添置、配备和维护,主要资助文体活动室、多功能教室和多媒体教室建设,可购置各种活动室需要的桌凳橱、书报刊、文体科技活动器材、电脑、多媒体教学设备等。扶持经费可为辅导站购置开展活动必需的桌凳橱、书报刊、文体活动器材等基本设施设备。
经费专款专用,全额用于购置设施设备,不得截流和挪作他用,不得作为奖金发放给个人。
所购置的设施设备确保落实在经省关工委核准的辅导站,不得随意分发。
四、 操作程序与监督管理
此专项经费主要由各设区市关工委进行运作和监管。由各市根据本办法遴选符合条件的接受奖励和扶持的校外辅导站,报省关工委;省关工委审核、公示后,通知各市并将奖励和扶持经费下发到各市关工委;由各市关工委下发相关县(市、区)关工委并落实到校外教育辅导站。县(市、区)关工委根据本办法组织经省核准的辅导站采购设施设备,并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对设施设备维护使用进行指导、检查和跟踪了解。经费使用情况由各县(市、区)关工委如实向各设区市关工委报告,各设区市关工委汇总各地购买实物发票复印件,并填报《2022年接受奖励、扶持的校外教育辅导站经费使用情况表》(详见附件6)后报省关工委备案备查(2023年2月底完成)。省关工委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经费使用管理上出现问题将严肃查处。
同时,为随时准备接受以后省里组织的第三方审计,各级关工委和辅导站要及时做好相关台账工作,做好财务资料和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工作。
五、 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21日前,各设区市关工委根据省关工委下达的指标将拟接受奖励、扶持的辅导站名单及申报理由报省关工委。省关工委审核并公示后,于2022年10月31日前下发经费,中小学生寒假来临前设施设备基本到位。2023年初省关工委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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