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接受奖励、扶持的校外教育辅导站的公示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高度重视省关工委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今年继续安排全省城乡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奖励扶持专项经费支持辅导站建设。各市关工委根据我委《2023年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奖励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下达的指标,上报了辅导站名单。经初步审核,接受奖励扶持的辅导站名单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11月12日,凡对上述名单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省关工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83108590,电子邮箱:1026994527@126.com。
附件:
1.《2023年接受奖励、扶持的校外教育辅导站名单(第二批)》
2.《2023年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奖励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附件1:
2023年接受奖励、扶持的校外教育辅导站名单(第二批)
奖励名单
徐州市
丰县中阳里街道东大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睢宁县双沟纪湾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邳州市陈楼镇新营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新沂市双塘镇校外教育辅导站
铜山区新区街道麦楼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贾汪区徐州工业园区岗子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鼓楼区拾屯街道杨西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云龙区骆驼山街道如意湖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泉山区翟山街道管道社区校外辅导站
徐州经开区东环街道前蟠桃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盐城市
东台市安丰镇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建湖县冈东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射阳县海河镇条海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阜宁县开发区城河路小学校外教育辅导站
滨海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响水县开发区灌江红校外教育辅导站
大丰区刘庄友谊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盐都区秦南镇中心校外教育辅导站
亭湖区新兴镇石华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八营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宿迁市
沭阳县钱集镇钱集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沭阳县钱集镇张家文化大院校外教育辅导站
沭阳县章集街道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沭阳县新河镇周圈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沭阳县青伊湖镇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沭阳县高墟镇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泗阳县三庄镇邵道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泗阳县农场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泗阳县三庄镇史集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泗阳县庄圩乡大楼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扶持名单
徐州市
丰县师寨镇河畔田园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丰县顺河镇王寨村孙集校外教育辅导点
沛县胡寨镇校外教育辅导站
沛县张寨镇校外教育辅导总站
睢宁县宏慈助学之家
睢宁县沙集镇建民书屋
邳州市赵墩镇柳元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新沂市时集镇校外教育辅导站
新沂市马陵山镇校外教育辅导站
铜山区三堡街道潘楼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铜山区刘集镇王套校外教育辅导站
贾汪区紫庄镇校外教育辅导总站
鼓楼区琵琶街道泽惠嘉园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云龙区翠屏山街道云和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泉山区七里沟街道校外辅导站
徐州经开区徐庄镇赵疃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盐城市
东台市梁垛镇临塔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建湖县颜单镇沈杨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射阳县黄沙港镇洋中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阜宁县板湖镇校外教育辅导站
滨海县天场镇荡东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响水县小尖镇中心校外教育辅导站
大丰区新丰镇太兴村校外辅导站
盐都区龙冈镇储巷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盐都区盐渎街道福才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盐都区张庄街道中心校外教育辅导站
亭湖区文峰街道众想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亭湖区毓龙街道供电北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亭湖区青墩小学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阳光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合心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盐南高新区新河街道新墩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宿迁市
沭阳县高墟镇昌俊校外教育辅导站
沭阳县沭城街道府苑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沭阳县十字街道十字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沭阳县胡集镇开华大院校外教育辅导站
沭阳县陇集镇丁闸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沭阳县李恒镇汤涧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沭阳县钱集镇东营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沭阳县南湖街道新南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泗阳县三庄镇团结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泗阳县爱园镇条河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泗阳县卢集镇郝桥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泗阳县卢集镇成子湖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泗阳县众兴街道相文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泗阳县众兴街道前进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
泗阳县庄圩乡水庄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泗阳县庄圩乡淮河村校外教育辅导站
附件2:
2023年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
奖励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高度重视全省城乡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一直给予大力关心和支持。今年继续安排奖励扶持专项资金支持全省校外辅导站建设工作,对一批优秀辅导站给予奖励,帮助进一步改善办站条件,建设高质量发展辅导站;对工作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但办站条件较差的苏北五市辅导站进行扶持,帮助配备基本设施。为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这批资金的育人作用,现制订如下使用管理办法。
一、 发放对象
奖励资金重点奖励“校站结合”工作比较好、经常开展辅导活动、作用发挥比较充分的关工委自建的校外教育辅导站(已接受过奖励的辅导站不再重复奖励);扶持经费重点扶持留守儿童比较多、办站条件困难的苏北农村校外教育辅导站(已接受过扶持的辅导站不再重复扶持)。
二、 发放标准
奖励经费为每站1万元,扶持经费为每站5000元。
三、 经费用途
奖励经费用于校外辅导站基本教育教学设施的添置、配备和维护,主要资助文体活动室、多功能教室和多媒体教室建设,可购置各种活动室需要的桌凳橱、书报刊、文体科技活动器材、电脑、多媒体教学设备等。扶持经费可为辅导站购置开展活动必需的桌凳橱、书报刊、文体活动器材等基本设施设备。
经费专款专用,全额用于购置设施设备,不得截流和挪作他用,不得作为奖金发放给个人。
所购置的设施设备确保落实在经省关工委核准的辅导站,不得随意分发。
四、 操作程序与监督管理
此专项经费主要由各设区市关工委进行运作和监管。由各市根据本办法遴选符合条件的接受奖励和扶持的校外教育辅导站,报省关工委;省关工委审核、公示后,通知各市并将奖励和扶持经费下发到各市关工委;由各市关工委下发相关县(市、区)关工委并落实到校外教育辅导站。县(市、区)关工委根据本办法组织经省核准的辅导站采购设施设备,并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对设施设备维护使用进行指导、检查和跟踪了解。经费使用情况由各县(市、区)关工委如实向各设区市关工委报告,各设区市关工委汇总各地购买实物发票复印件,并填报《2023年接受奖励、扶持的校外教育辅导站经费使用情况表》(详见附件6)后报省关工委备案备查(2024年2月底完成)。省关工委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经费使用管理上出现问题将严肃查处。
同时,为随时准备接受以后省里组织的第三方审计,各级关工委和辅导站要及时做好相关台账工作,做好财务资料和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工作。
五、 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27日前,各设区市关工委根据省关工委下达的指标将拟接受奖励、扶持的辅导站名单及申报理由报省关工委。省关工委审核并公示后,于2022年11月14日前发放经费,中小学生寒假来临前设施设备基本到位。2024年初省关工委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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