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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检察院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22-03-22 浏览:6015 来源:江苏少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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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师生在遭遇消费陷阱时自我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3月11日下午,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走进金陵中学岱山分校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区检察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吴晓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薛燕,金陵中学岱山分校校长王磊、副校长高岩,初二年级组全体师生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学校王磊校长代表学校聘请薛燕为法治副校长。接着,薛校长介绍了“315”节日的由来,为学生们普及了近年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并通过一系列真实的案例讲述了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容易遭遇到的消费陷阱,在遇到非法侵害时如何用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后,同学们在老师的组织下,有序在“普及维权知识 共促消费公平”横幅上签上了名字。

吴晓玉表示,让青少年通过法治宣讲感受法律的力量,是满足青少年法律体验实践教育需求的积极探索。学校方一直十分重视校园法治教育,2017年与检察院签订共建“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协议,希望同学们在接受知识教育的同时,增强法治意识,树立好良好的法治观念,做新时代好少年。(沈维芳)

编辑 岳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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