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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活,良心做

发布时间:2018-12-25 浏览: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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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活,良心做

——记张家港市东渡学校法治副校长陈美芳


笔者在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食堂,见到少年庭庭长张家港市东渡学校法治副校长陈美芳同志带着个八九岁的女孩来吃饭,有同事好奇地向她打听小女孩跟她是啥关系,“亲戚,亲戚”,她笑着解释道,小女孩也好奇地看着陈美芳,因为她不明白这位法官阿姨怎么成了她的亲戚了,她更不知道,为了让她回到母亲处正常上学,这位阿姨与她情绪极易波动的父亲联系了不知多少次,“我也想带着孩子走了,又想这样实在对不起你。”小女孩听不到也不会懂得她爸爸这句话的含义。下午2点,从上海焦急赶来的女孩妈妈看到刚刚午睡起来的孩子,拉着陈美芳的手,哽咽到说不出话来……这样的场面,从事涉少审判已十五六年的陈美芳来说,见得太多了。

知道陈美芳的人,总认为她天生就是从事这块工作的料,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2003年3月,在从事了16年的民商事审判后,她被调从事涉少刑事审判工作。刚接手的几个案件,非盗即抢,犯罪手段和危害后果令人痛恨,当然对站在前面的未成年被告人也没好脸色,心中只有嫌恶。但,渐渐地,与未成年被告人接触多了,特别是那些家长爱恨交加、痛苦迷惘的样子,使陈美芳的心态渐渐有了变化,她从单纯的案件审理转而开始去探析被告人的犯罪原因,对被告人少了嫌恶,多了恻隐,在怒其不争时,也能哀其不幸,想着要为他们做些什么。而一旦做起来,才知道这是一份良心活,没有底的重要事。

对法官来说习以为常的一个案件,可能伴随着一个未成年人的一生。对审判的畏惧,对将来的迷惘,对家人的歉疚,面对未成年被告人在案件审理阶段的心态,陈美芳觉得不能无视涉少案件。她挤出时间思考、编写、发放了《涉少刑事诉讼父母须知》,开展审前社会调查,想方设法让法定代理人到庭,联系合适成年人参与庭审,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全程式法庭教育,在判决书中认真写上法官的寄语,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从摸索尝试到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形成,她花了8年的时间。

案件审结,意味着任务的完成,不做点什么也行。但她对在少管所服刑的被告人情况如何?判处缓刑的被告人矫正得如何?她有心思,自然就有了不少牵挂。哪个被告人心情沮丧需要开导?哪个被告人没有家长探视需要督促家长?哪个被告人孤苦无依需要物质上的帮助?哪个被告人态度顽劣需要敲敲小木鱼?哪个被告人需要为他联系就学和工作?哪个被告人正在读书需要采取个别化的审前调查和社区矫正?……她多方了解思考,心里有着一本帐,做起来就用了心思。

青少年维权,其中的法治宣传教育不可或缺。说实话,照本宣科讲几堂课,也说得过去。但宣教的目的是为了完成好任务,还是要让孩子们得到教益?她在市三中兼任法治副校长时,还要利用节假日到有关挂钩社区村,为学生和家长宣讲道德法律知识,安排相关活动,看着孩子们的眼中充满了希冀,自己作为一个人民法官岂能抱着应付的态度呢?如何使枯燥的法律条文对好动的孩子们有吸引力?如何抓住孩子们的注意力?如何培养孩子们的学法兴趣?如何让孩子们头脑里留下深刻的法制观念和印象?带着这些思考,陈美芳摸索出适合不同年龄结构孩子的宣教方式:她在所在辖区又建了《余香工作室》对社会学生和家长开展法律咨询、在学校和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情景剧模拟法庭、文艺演出、制作微电影并展播;她每年还挤出时间到沙洲工学院、市开放大学上法治课……在活动现场的陈美芳,总是那么精神十足,她以案释法,与孩子们互动这是她的拿手好戏,诙谐的言语,让孩子们在笑声中接受法律的熏陶。为了孩子们,年过半百的陈美芳也学习使用微信,在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了《美芳法官讲故事》栏目,借助新媒体受众广、信息传播快的特点,扩大了宣传教育面和社会效果。

张家港虽较为富裕,但富裕社会里还有一些贫困的人,有的因病致贫,有的因交通突发事故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孩子上学困难的人家,对这样家庭里的孩子,特别需要物质上的资助。他们有的是案件中的当事人,有的与案件毫无关联。但陈美芳知道了这些失亲、失管的境况,一颗心就被牵扯着,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她就充分利用自己在这个行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取到了市青商会的支持,连续六年,每年春节前,她都要和青年企业家们一起走访困难未成年人家庭,为他们送去钱物,让暂时陷入困境中的孩子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

2008年,陈美芳所在的庭开始审理涉少民事案件,2014年10月,该庭更名为少年和家事综合审判庭。随着收案范围的扩大,她深深感到家庭问题影响家庭和睦,对未成年人的关爱民事领域有很多维权关爱工作要做。如果说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是在台前的话,那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则是在幕后。在即将或已经破裂的家庭中的孩子,夹在相互仇视、怨怼的父母间的孩子,被父母争夺或抛弃的孩子,他们的话语权、选择权被剥夺,他们内心的痛苦、焦灼无处诉说,他们学习消极,成绩下降,叛逆、甚至抑郁。陈美芳认为应当为他们做些什么。她又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编写《涉少民事诉讼父母须知》发放给涉少诉讼父母,开庭、调解时多讲些父母监护人的义务责任,要关爱抚养、教育、引导孩子,着意培养他们做合格父母的意识;她还给出现心理问题的孩子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或治疗;在向未成年人调查时周密考虑调查的地点环境、谈话方式、内容,防止无意间给孩子带来新的伤害;判决时多为孩子着想,尽力让孩子有相对好一点的生活环境。针对未成年人名下存款有随意被支取的现象,陈美芳经与银行、共青团、关工委、妇联多方沟通联系后,多部门联合于2016年8月出台了《未成年人项下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已对多名未成年名下的资金办理了监管手续。受到当事人的欢迎和社会的好评。

寒暑假,是青少年教育管理的“空窗期”,陈美芳一直在思索着这个问题。去年10月,以她笔名余香命名的“余香法官工作室”在市区杨舍镇城北街道城北社区正式揭牌。今年暑假,陈美芳又参加了杨舍镇城北锦绣社区优秀“五老”工作站的工作。她和有关“五老”发挥自身优势,先后三次组织社区学生和家长有针对性地进行了“预防校园霸凌”“戒除网瘾”“增强假期安全防范”等法制讲座,受到学生和家长们的一致欢迎。陈美芳还积极与社区、关工委和志愿者团队联系,为新市民子女和暑假来张家港看望父母的“小候鸟”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让他们走进法院,直观感受法律氛围,从而增强法制意识。陈美芳还和该庭陪审员“五老”邵美英一起,接听青少年维权热线,对家长、学校、社区反映的未成年人方面的问题,有的上门与孩子交流并引导,有的与有关部门共商解决办法,有的寻求专业机构的支持。

陈美芳被选为张家港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张家港市道德模范、苏州市十佳政法干警、苏州市普法达人、苏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陈美芳常说:做事么,要对得起良心,这样才问心无愧。(张家港市关工委  姚章华整理)

编辑 岳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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