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老区的“守护神”
平安老区的“守护神”
——记如皋市搬经镇法治报告团团长刘平林
“捧出一颗爱心,将关爱献给一群特殊的人。让他们回归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守法公民,这就是我的职责!”这就是如皋市搬经镇原副镇长、司法所长,现任搬经镇法治报告团团长刘平林对一群特殊的人发自肺腑的亲切话语。他凭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颗诚心和维护正义、实事求是的一颗公心,赢得了周围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被老百姓誉为平安老区的“守护神”。
在如皋市搬经镇35个行政村(社区),生活着这样一类特殊的人群:他们虽然犯罪获刑, 但不是在看守所、监狱、劳改农场,而是在其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如皋市搬经镇司法所服刑改造。自2005年以来,搬经镇司法所共接受社会服刑人员464人,418人按期解除矫正,无一例漏管、脱管,无一例重新犯罪。“社区矫正净化心灵,脱胎换骨铸就新人。”这就是刘平林的工作写照。
网络平台,确保特殊人群监管到位
早在2005年3月,刘平林就分管政法工作,担任司法所所长,而他所在的司法所则承担了南通市社会服刑试点工作。他清楚地看到,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面对这项工作,他“摸着石头过河”,借鉴运用现代化信息网络平台,对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江苏省社会矫正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一边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一边利用网络平台规范管理,既建立了社会服刑人员网络信息系统,又与帮教部门和监所及时衔接,同时还密切关注和强化服刑人群的动态管理,增强管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短短一个月,他就掌握了每个社会服刑人员的生活状况、家庭环境、社会处境。当年该所接受的19名社会服刑人员按期解除矫正,其做法在南通市司法系统进行了推广。
“三室一师”,打造特殊人群矫治文化
“捧着一颗爱心,抱着殷切希望,家人欢迎你早日回归社会。” 这是刘平林发自心底的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爱心呼唤。他本着“人格上尊重、生活上关心、权益上保护、心理上辅导”的矫正文化理念,在南通市基层司法所率先建起以谈话室、宣泄室、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师为核心的“三室一师”,成功打造了具有鲜明特色的矫治文化。谈话室,根据规范要求,采用软包装墙面,实行全程监控;宣泄室,设有特殊器具,帮助服刑人员排泄不良情绪,让其宣泄后如释重负,实现心理平衡;心理咨询室,聘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治工作,使社区服刑人员转变行为观念、改变行为习惯、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尽快融入社会,走向新生活。
还记得2014年5月的一天,年仅17岁的中学生顾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肇事,致闫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顾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移交搬经镇司法所服刑改造。由于顾某是一名在校高中学生,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多重压力,让顾某从一个活泼好动的阳光青年变成抑郁寡欢、数次寻死的没落者。此后的日子里,他将顾某当成自己的孩子,有的放矢对他教育转化。在顾某情绪低落时, 他动情说:“如果这个社会没有人相信你能变成一个好人的话,请不要忘记,我相信你!”。他数十次与顾某促膝谈心,并与其在读学校签订了帮扶责任书,还与其父母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顾某的教育转化工作。与此同时,他还请心理咨询师为其进行心理辅导……不到半年,顾某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与勇气。2016年初,顾某如期完成服刑。解矫的那一天,顾某及他的父母早已泣不成声,将一面 “感谢恩人刘平林,社会服刑获新生”锦旗交到刘平林的手中,感谢刘所长的社会服刑文化矫治了儿子的心灵,挽救了一个家庭。2017年,顾某参加高考后喜入高校。
回归社会,帮教工程催生多个帮教基地
促进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关键在于加大教育和关爱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化协调帮扶体系。刘平林多次到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省级监所登门求教,谋求适合基层社会服刑管理的最佳途径。经过不懈努力,2008年如皋市首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在搬经镇“顺帆家庭用品(南通)有限公司”揭牌成立,标志着该市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市场化安置走向了新的开端。他以此为依托,建立了全省首家特殊人群安置帮教基地。同时整合搬经法庭、镇法律服务所、农技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资源,既对社会服刑的人员进行法律教育和心理矫治,又给予他们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和创业辅导。近8年来,仅顺帆家庭用品(南通)有限公司就配合镇司法所安置过渡帮教、矫正对象287名,发放安置帮教人员工资80多万元, 2011年3月,顺帆家庭用品(南通)有限公司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社区服刑安置帮教基地”。
刑释解教人员汪某,早年在新疆支边时因诈骗、强奸、越狱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获减刑释放后,又因家庭离异,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相关部门遣返原籍。由于汪某离家数十年,本属自己的那份房产早已无存;加上又是刑释人员,兄弟和其他亲属无一人愿意收留。面对人情冷漠、住无所居的窘境,汪某扬言不惜重新犯罪、再进监狱度晚年。刘平林获悉后,及时和汪某所在村干部联系,先将汪某暂时在村办公室安顿下来,并随即向镇党委作了汇报。当月,镇、村与司法所为汪某开展了“帮困解难工程”,帮其新建了三间瓦房,一个月后,汪某搬进了宽敞明亮的安居房内。刘平林还在当地一家企业为他找了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使他的生活有了着落。汪某对刘平林的关爱,感激涕零,表示要认真改造,重新做人,扎根故里,回报社会。
社区矫正净化心灵,脱胎换骨铸就新人。在该镇已解除矫正人员中,曾经因故意伤害他人而服刑矫正的章某,成为遇事冷静守法的好公民;曾经的死缓假释杀人犯赵某,成为连年受单位表彰的好员工;曾经的交通肇事缓刑人员景某,成为汶川大地震铁路抢修施工的援建工人和社会公益事业的捐助者……
情系司法写春秋,一心为民铸和谐。刘平林先后被评为“如皋市优秀共产党员”“如皋市十佳司法行政工作者”“南通市十大平安卫士”“南通市首届十佳调解员”“江苏省十大杰出政法干警”“江苏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人民调解防激化先进个人”“江苏省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江苏省优秀司法所长”等荣誉称号, 被江苏省司法厅记一等功、还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殊荣,被誉为“和谐使者”、平安老区“守护神”。
刘平林三十年来如一日,廉洁自律、勤奋敬业、任劳任怨。“保一方平安是他的神圣天职,促一方和谐是他永远的追求。”这就是他的人格写照。(如皋市关工委)
编辑 岳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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