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功在当代 育人利在千秋
普法功在当代 育人利在千秋
沛县关工委法治报告团成员 吴昌玺
我是一名从教30多年的教育工作者,多年来一直从事高三年级政治课教学和班级管理工作。2002年在全县公推公选干部中,我以优异的成绩被县委组织部安排到沛县初级中学任业务副校长。后又分管学校的德育、安全、工会、教研等多项管理工作,曾连任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和沛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多年来的教学和管理工作,使我深深认识到: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因此,平时不论工作多忙,我总是把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当成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学校领导和家长委员会密切配合,通过建章立制、课内渗透与课外延伸、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大力度推进我校普法教育工作,努力使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我经常与学校政教处、团委一起,通过广播宣传、国旗下讲话、法治板报、法律知识手抄报、组织开展“法在我心中”知识竞赛,“法律伴我行”有奖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同时还聘请县人民法院王昆、沛城派出所许杰两位同志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每学期两次邀请司法系统同志来学校作法治报告。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一次次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同学们受到良好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
由于普法工作深入扎实,多年来我校未发生一例违法犯罪案件,真正打造了一个“学生安心、家长放心、老师称心”的校园环境,我也因此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徐州市创建平安校园先进个人”“徐州市法治教育先进个人”“徐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徐州市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008年,退居二线后,我被县关工委聘为青少年思想道德研究室成员,负责普法教育。本着“普法育人、造福后代”这一宗旨,凭借政治课教师、人民陪审员这些独特优势以及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和县法治报告团其他成员一起,深入全县中小学校,与学生开展面对面的思想交流和普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赢得了师生和社会的一致好评。近年来,我又以《养成良好习惯 走好人生之路》为题,先后深入五段、魏庙、杨屯、胡寨、张寨、歌风、曙光等多所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每讲一处,都受到同学们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
青少年违法犯罪不是偶然的,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仅仅一步之遥,若不及时纠正任其发展,就会跌入犯罪的泥潭。例如,某校有两名初二学生,为了满足个人的虚荣心,多次向初一学生索要钱物和学习用品,不给就拳脚相加。小同学敢怒不敢言,又不敢告诉老师和家长,这样他们更是肆无忌惮。后来天长日久,胆子越来越大,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受到应有的惩罚。另一案例:抢劫八毛钱,判罚八千元。十六岁的沈华是某酒店员工,因嫌自己的收入不够花销,就与朋友王某(另案处理)预谋“抢几个钱花花”。2016年3月6日,被告人沈华伙同王某窜至一菜市场处,将路径此处的某职业学校的学生陈某、安某拦住,采取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实施抢劫,只翻到陈某上衣口袋里的八毛钱。不久沈、王二人落入法网,最终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八千元。通过这个案例,我想告诉同学们,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物的,就构成抢劫罪,抢劫多少不影响定罪,哪怕只抢了一元钱、五角钱,只要符合上述要件,照样按抢劫罪定罪论处。
在担任人民陪审员期间,我还特别重视与青少年罪犯进行心里理沟通,尽力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使其诚心悔过,痛改前非。2012年9月我参加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刘丁丁某因琐事与本村村民曹久凤发生口角,后因刘丁丁某的奶奶介入发生厮打,厮打中被告人刘丁丁某将曹久凤胸部打伤,经鉴定构成轻伤害。此后,刘丁丁某又多次采取翻墙入院的方式,盗窃本村村民刘东坤家里财物,折合人民币2684元。法院认为,被告刘丁丁某犯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数罪并罚,应予严惩,但考虑到刘丁丁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经鉴定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故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最后数罪并罚,合并执行,判处刘丁丁某有期徒刑8个月。庭审结束后,当着刘丁丁某家人的面,我对刘丁丁某进行了一番入情入理的心理对话和思想教育,并期望他能入狱后积极改造,好好表现,用行动回报亲人和社会。当时我对刘丁丁某说:“你还很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你的品德并不坏,只是一时冲动才走上犯罪道路。只要你真心悔过,你今后的人生依然是可以出彩的!”刘丁丁某这时痛哭失声,深表后悔,当庭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其家人对我也是连声道谢。此次庭审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有时经常外出作法制报告也会与照顾家庭发生矛盾。一次,我和家人去南京探亲,刚下火车,就接到了县关工委打来的电话,通知我于次日参加沛县二中法制教育报告会。于是,交待好妻子后,我立刻坐上了返程列车,马不停蹄地赶回沛县,及时参加了第二天的法制报告会。有时妻子不理解,埋怨道:“你都退下来了,还那么拼命图个啥呀!”我对她说:“你想看着自己的孩子违法犯罪吗?将心比心,一个人犯罪会给多少家庭、亲人带来痛苦?我去给他们作报告,就是为了让更多的青少年知法守法,让家庭和社会更加和谐!”
老牛亦解韶光贵,不用扬鞭自奋蹄!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任重而道远,在法治报告团这一岗位上我还是一名新兵。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更加积极地学习法律知识,更加主动地投身普法实践,更加热情地宣传法律知识,更加努力地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为国家安定、社会和谐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编辑 岳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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