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芦派出所关工站组织学习《民法典》
发布时间: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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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少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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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因其身份的特殊性,其法治问题成为《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备受关注的部分。”1月6日上午,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安分局长芦派出所关工站组织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特邀驻所律师单月芳就《民法典》中涉未成年人的条文进行解读。长芦所关工站站长陈恺、工作人员及全体民辅警参会。
活动以“从出生到18岁,民法典这样保护未成年人”为主题,从1260条民法典内梳理保护未成年权益的条文,以案例为出发点,将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逐一进行介绍,重点就“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体系进行了解说,分析遗嘱监护、协议监护、临时监护等多形式监护制度的规定和适用范畴。
“《民法典》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同时,亦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指引和规范。”陈恺强调,全体警务人员要加强学习领悟,善于将民法典条文用于涉未警情的处置过程中,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同时,要把《民法典》的宣传教育纳入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关工组织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王慧娟)
编辑 赵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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