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派出所关爱工作站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因其生理、心理等自身特点,尚未形成完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之认知能力较差、人格不健全等主观因素,极易受社会环境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断增长,犯罪低龄化、类型多元化等特征日益凸显,严峻考验着社会治安管控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刻不容缓。下面,笔者结合派出所关爱工作站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浅谈几点看法。
一、陆郎派出所辖区概况及未成年人基本情况
以笔者所在陆郎派出所为例,陆郎所辖区面积86平方公里,辖区有9个社区、1个景区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210余家,实有人口40675人,常住人口30419人,其中未成年人4275人,约占总人口的10%,辖区内有初中1所,小学1所,幼儿园4所,在校学生共计3251人。2020年,派出所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结合基层基础工作,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的要求,突出抓好法治宣传、治安巡逻、安全防范、校园自治和专项整治等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全力维护辖区校园稳定。二是积极利用关工站平台,充分发挥“五老”优势,紧密配合公安机关,与社区和学校签订“零犯罪”阵地共建协议,积极共建零犯罪社区和平安校园,努力做好辖区内涉案未成年人关爱帮教转化工作。
二、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一)自身因素成因。一是文化较低,法治观念淡薄。未成年人犯罪中不少人文化水平低,辨别是非和独立处理事情的能力有所欠缺,加之法治观念淡薄,罪与非罪的界限分不清,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没有清醒的认识,有的甚至已经犯了罪还不自知。二是不服管教,叛逆心理强。未成年人思想不成熟,社会阅历浅,极易被一些不良现象吸引,面对家长的指责,心理受到一定的打击,总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了,家长不应该管得太多,越是不让做的事越是想要去尝试一下,感情容易冲动,往往会不计后果地进行犯罪活动。三是好奇心强,辨别能力低。未成年人对自己不了解的现象和问题会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喜欢与周围的环境相比较,崇拜、模仿那些刺激性强、与个人生活密切相关或自己特别感兴趣的人物、思想和行为。极容易靠近不良习性的社会青年,甚至放弃学业,离家出走,整天到处游走。
(二)学校因素成因。一是学校“重智轻德”。有的学校只注重教学质量和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只教书不育人,导致学生只注重学习成绩,而不注重品德修养和增强法治意识,产生学习好一切都好的思想,造成法治道德观念淡薄,对社会上的是非善恶辨别能力差。二是忽视心理健康。未成年时期会面临着许多问题、压力,产生各种心理困惑、心理失衡甚至心理疾病,而当前,很多学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这使得这些学生的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答和疏导,当心理不能承受时,很可能就会走向极端,通过暴力等方式来宣泄,造成暴力性犯罪。三是青春期性教育滞后。一些学校的青春期性教育基本上仍是空白。未成年人进入青春期后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开始对性有所感知,性意识处于从萌芽到日渐明确和成熟的阶段,但是由于学校教育的滞后,使得他们对性知识愚昧无知,在外界的不良刺激下,往往会出现越轨行为。
(三)家庭因素成因。一是家庭经济因素。在农村,父母忙于生计在孩子小时候就离家外出务工,长期不回家,对孩子的管教更多的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年老的父辈以及学校。二是家庭残缺因素。父母离异或一方、甚至双方死亡,使孩子失去应有的亲情之爱,未成年人得不到父爱、母爱和家庭的温暖,会恐惧、忧虑和失望,进而扭曲心理,形成自卑、内向、孤僻,甚至是敌视的性格,严重的导致未成年人离家出走,在外拉帮结派,寻找“组织”关照,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三是家庭教育因素。当今社会,家家户户几乎都是一两个小孩,造成了孩子成了家庭中的小皇帝,父母及长辈对孩子百依百顺,一味满足,导致孩子出现不同程度的行为偏差。特别是有的家长对孩子是过错采取纵容的态度,对孩子缺乏管教,使得孩子为所欲为地放纵并不断地升级,一旦在家庭中得不到满足时,就会采取非法手段获取,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四)社会因素成因。社会环境中存在各种各样的不良风气和不良文化信息,渗透到我们的生活当中,未成年人极易受到影响侵蚀。在外界环境不良因素的诱惑、影响下,其思想行为逐渐发生质的变化,尤其网络游戏和色情网站对青少年的侵害最为广泛和深刻。好奇贪玩心理驱使青少年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一些未成年人为了上网废寝忘食,甚至逃学、离家,直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依托关爱工作站做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对策建议
(一)加强阵地建设,整合双方资源。通过推进校园和社区未成年人“零犯罪”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关工委组织作用和“五老”优势。陆郎派出所关工站与江宁街道河西社区结队共建“三零社区”,为社区青少年及幼儿教师做普及法律知识讲座5场,共300余人次。其次,陆郎派出所关工站结合校园安全日,主动与陆郎初级中学关工委对接,及时开展警校共建“青少年儿童安全保护”主题班会活动。通过案例宣讲以及与师生互动,进一步增强了在校学生的安全观念。
(二)强化法治教育,健全帮扶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依托派出所关爱工作站建设,结合入户走访、人口普查等工作,全面摸清辖区未成年人底数,掌握未成年人性别、年龄层次、文化、家庭以及现实状况等情况。在此基础上,针对性开展法治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养成对法律的信仰、尊重和依赖,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既能够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又能够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摸排中掌握的家庭困难、且出现行为偏差的未成年人,搭建帮扶机制,落实工作人员对口帮扶、常态联系、定期走访,听取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意见诉求,掌握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动态,及时纠正行为偏差,在能力范围内提供帮助,改进生活和学习状态,以正面引导、主动帮扶,提高未成年人对社会的认同感、对生活的责任感,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能性。
(三)强化协同联系,发挥引导作用。依托派出所关爱工作站,联合学校、社区工站结合未成年人实际家庭状况齐抓共管。通过定期开展家长座谈会、分享会、教育会,就子女抚养、教育问题进行交流与相互学习,提醒指导家长与子女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充分重视家庭教育,重塑和强化家庭对未成年人的管教责任,引导子女追求崇高目标,协商解决子女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指导监督学校发挥保护功能,面对问题学生,要求教师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避免此类未成年人深陷歧途,全力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幸福的生活环境。(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陆郎派出所关爱工作站)
编辑 岳国辉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