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印发公安派出所关爱工作站管理制度
7月15日,泰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关工委《关于印发〈泰州市公安派出所关爱工作站管理制度〉的通知》(泰公通〔2022〕69号,以下简称《制度》)下发各市(区)委政法委、公安局(分局)、关工委。
《制度》出台的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公安派出所关爱工作站建设三年提升行动方案中有关2022年“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部署要求,提升全市公安派出所关爱工作站运行质态。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关工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全市公安派出所关爱工作站建设三年(2021-2023)提升行动方案》(泰公通〔2021〕 34 号)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保障措施,加以细化、规范、固化,并总结关工站工作有效制度、机制,借鉴基层关工委工作经验,针对共性问题,本着推动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反复研究制定了一整套《制度》。
《制度》的主要内容:共有工作目标、组织网络、工作职责、管理制度、评估表扬等5大类19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系统性、创新性、前瞻性。其中,工作职责类有,关工站工作职责、站长工作职责、常务副站长工作职责、关工网格员职责等;管理制度类有,关工站基本工作制度、关工站与关工网格工作融合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关工站+关工网格”联动制度、关工站与属地乡镇(街道)关工委联动制度、市及市(区)政法委公安局关工委协作联动制度、关工站参与失足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关工站参与重点青少年帮教工作制度、关工站心理疏导工作制度、关工站护航涉案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关工站评估表扬制度、关工站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关工委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作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市关工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泰州市关工委办公室)
编辑 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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