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关工委要求切实加强校外教育辅导站暑期安全防范工作
近日,泰州市关工委下发通知(泰关工委〔2022〕14号),要求各市(区)关工委切实加强校外教育辅导站暑期安全防范工作。
通知指出,6月中下旬以来,全市各地校外教育辅导站陆续开班,赢得了当地党政领导、学生及家长特别是留守、困境、流进儿童和社会各界的欢迎。但是,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仍不稳定,加之高温酷暑,校外辅导站电力设备及进站学员的安全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为此,市关工委特作如下要求:
一要督促基层把安全工作摆在办班的首位。各地要迅即采取适当形式,将校外辅导站办班的安全要求、责任传递到乡、村关工委及各站负责同志,动员他们始终坚守安全红线,依靠当地党政组织的重视支持,加强安全措施优化,加强安全责任落实,加强定期不定期巡查督查,将安全保护措施覆盖到辅导活动的各方面、全过程和参与辅导活动的学员、“五老”志愿者。确保辅导站每个班、每个人的安全。
二要切实做好开班前安全排查。即:排查防暑设备设施,特别是空调、电风扇等能否满足需求,能否安全使用;排查必要的防疫物资,如口罩、额温枪、消毒剂、消毒器材等是否齐备;学生比较集中的辅导站是否有合格的临时隔离场所;排查消防、场地、楼梯等安全隐患是否排除;各项安全防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人员健康监测、场所通风消毒、师生防疫培训、安全责任分工)制度和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是否规范、齐全。
三要严格执行常态化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即:执行来站师生、“五老”和其他志愿者健康监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执行辅导场所每日消毒及记录制度;执行辅导场所“封闭式”管理和学员进站、离站登记制度,有序引导家长接送,防止人员无序聚集;执行“五老”轮流值班制度,确保安全巡查和应急响应制度落地落实。
四要周密制订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督促辅导站遇有发热等新冠疑似患者,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处理,同时向当地关工委报告情况。患者为学员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凡不具备条件(场所安全、防暑、防疫等不能保障)的辅导站一律不得开班;遇有突发(疑似疫情、40℃以上高温、特大雷暴雨等)情况,辅导站应暂停开班。 (泰州关工委办公室)
编辑 齐超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