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举行合适成年人发放聘书仪式
5月19日,淮安市洪泽区举行涉未警务管理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并向全区合适成年人代表颁发聘书。市公安局副局长、副区长、洪泽公安分局局长费凌云参加活动并讲话。区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关工委、妇联、团委、教体局等单位领导参加仪式。
费凌云指出,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寄托,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公安机关要积极探索“共同守未”新机制,推动政法、关工委、妇联、团委、教体等部门共同参与,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力量共同发力,构建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融合共治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机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构建“惩治挽救”新体系,系统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犯罪预防、案件办理等工作。要全力打造“良法善治”新品牌,紧紧围绕相关法律规定,积极探索符合公安工作实际、符合洪泽实际的涉未案件办理新路子、新办法,着力破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惩戒难、管理难等问题,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根据《刑法》规定,当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接受讯问、被害人、证人接受询问时,法定代理人(一般是父母)应该到场。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可以由其他成年亲属,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这些人被统称为“合适成年人”或者叫“代理家长”。这次洪泽区受聘的32名合适成年人,分布在全区的各领域、各阶层,也标志着洪泽公安分局在侦办涉未案件时,能提前介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陈超美)
编辑 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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