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关工委到区政法系统关工委座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5月16日上午,扬州市广陵区关工委主任郭长明到区政法系统关工委座谈交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爱军、副书记刘诚、公检法司各一名分管领导参加了座谈。
会上,公检法司各分管领导首先汇报了今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受害的情况,重点谈了预防措施,各部门都分析了2024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受害情况所体现的特点和出现的各种工作问题、难点。王爱军指出,平安建设和社区关爱相互结合好,各部门联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把法治校内课堂拓展到校外课堂,让法治教育更有实效性、针对性、全面性。强调要净化土壤,对重点地区进行整治,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听取汇报后,郭长明提了几点建议:一是确定专门机构。建议公安机关确定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二是制定专业模版,全面采集信息。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建议研制针对未成年人询问、讯问的专门笔录模版,为结案后的分析研究、综合管理、帮助教育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定期分析研判,提出对策措施。为及时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受害情况的发生,提升教育管理帮扶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联合帮扶帮教。针对每个违法犯罪和受害的未成年人,及时联合检察、司法、教育、民政、妇联、卫计、关工委等有关部门一人一策制定帮助教育挽救的方案,提升帮教的针对性。五是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建议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报未报情形的,要联合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处分。六是强化心理干预,弘扬见义勇为。建议聘请心理健康专家成立专家库,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和结案后,对每个违法犯罪和受害的未成年人进行专业的心理疏导帮助。(广陵区关工委 许静)
编辑 齐超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