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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余热办实事 宣传法制育后人

发布时间:2015-08-20 浏览: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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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市盐都区“夕阳红”法制宣传队

 “夕阳红”法制宣传队成立13年来,我区普法战线上的这一特殊载体做到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活动不断。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个大局,主动作为,乐于奉献,去农村、到企业、进校园,为广大农民、职工、青少年计40余万人次宣传了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参与化解民间纠纷和劝阻群众集访近百起;收集并向党委和政府反馈重要的社情民意300余条;帮助30余名不思进取或有劣迹的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宣传队先后被评为:全区十佳文明新事、全区普法工作突出贡献奖、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市“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队长邵洪波也于2011年被中宣部、司法部联合表彰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模范”。

 一、突出对校园主阵地的法制宣传

 青少年的大部分时间是在校园中度过的,这一时段,既是他们接受文化知识教育的最佳时期,又是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初步形成的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接受法律和道德教育的程度如何,对其将来能否顺利融入社会至关重要,稍有不慎,学生就会成为“炉中废品”。因此,我们把对在校生的法制教育放在突出位置。连续9次采用做法制报告的形式对全区25所中学进行了不同主题的法制宣传,受教育者达25万人次。我队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每年确定一个宣讲主题,在当年的第二学期集中一周时间统一行动。为确保送法进校园活动的效果,我们实行了“四心”工作法。

 一是悉心准备。首先组织工作调研,依据当年的宣讲主题,派员去区政法各有关部门听取相关情况通报,收集典型案例,到有关学校了解学生遵纪守法情况,征求对送法进校园的意见,与中学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交谈,了解他们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需求。其次是编写报告讲稿。依据报告主题和调研情况,指定专人拟定提纲、编写讲稿。讲稿形成后,组织全队人员讨论修改,最后送区司法局、关工委定稿。再次是认真搞好试讲。在普遍宣讲的一周前,选择一所中学,进行试讲,并征求师生代表的意见。第四是分头进行备课。要求全队每个成员按照试讲的要求,通过分头备课,达到脱稿宣讲的要求。第五是制定宣讲方案。和区教育局商定集中宣讲的行动方案,并分送全区各中学和参加宣讲活动的全体成员,做到有条不紊地完成送法进校园活动的任务。

 二是精心宣讲。根据当年宣讲任务的需要,将宣传队分成四个小组,各组在区教育局安排的联络员的引领下,于宣讲日下午分赴4所中学进行宣讲。各组在宣讲前,均听取所到学校的情况介绍,必要时召开有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相关情况,听取对法制报告的建议。做到尽可能结合所在学校实际搞好宣讲活动。在报告中,视情运用互动形式,以增强报告效果。

 三是热心回访。为巩固和扩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的效应,每年在送法进校园活动后的10天内,我队组织有关队员去学校回访,了解学校采取何种措施消化法制报告精神,有何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听取对宣传队宣讲活动的评价,以及对法制宣传队今后送法进校园的建议等。

 四是细心总结。为达到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的目的,我队每年在送法进校园活动结束后,及时搞好活动总结,肯定成功的做法,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并虚心听取应邀参加我队总结会议的区关工委、司法局和教育局等部门领导的意见。

 二、参与重点人群的帮教活动

 一是配合学校做好后进生的转变工作。几年来的实践使我们体会到,转变一名后进生与培养一名优等生同样重要。从某种角度上说,转变一名后进生比培养一名优等生意义更加重大,做好后进生的工作,能够起到“转变一个,挽救一个,安定一方,带动一批”的作用。某校初二学生吴某离异的父母,对其管教相互推诿,使孩子的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于是,吴某便破罐子破摔,对学习不感兴趣,喜欢打架斗殴,经常以网吧为伴。我队李治家、陈步青等同志得知这一情况后,几次与小吴谈心,引导他树立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做一名有志向的少年。与此同时,又找其父母谈话,指出他们不愿教育子女的违法行为。一番耐心的思想工作,使小吴父母悔恨不已,表示一定依法履行义务。得到父母关爱后的小吴,重新找回学习的兴趣,不良行为得以明显纠正,后来还成了班级的骨干。

 二是协助做好留守儿童父母的教育工作。据了解,我区在校生中留守儿童占有相当比例,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将子女委托给祖父母或其他亲友照料,这些失亲失爱的孩子,最容易出问题。2008年秋。我们宣传队三组在原葛武镇上潘村收集社情民意时,了解到该村少年张某某父母常年在苏南打工,其祖父母无法监管他。有一次他伙同5、6个同龄人去盐城玩了3天,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徒步70余里回到家中。几天后的一天又购买了几箱啤酒和熟菜,召集16名男女同学,在家内大吃大喝,大唱大闹,彻底不眠。邻居们惊呼:这孩子迟早要出事。其父母得知这一情况后只是摇头叹息。我队原队员王友增、陈兆群等同志获悉这一信息后,立即与所在学校取得联系,共同商定对小张的帮教办法,并与小张促膝谈心。在我队和学校共同帮助下,小张思想上有了明显的转变,还当上了班干部。初中毕业后,在盐城一家房地产公司打工,目前表现良好。

 三是参与做好服刑青少年的思想改造工作。社区服刑人员是社会人群中的特殊群体之一,做好这部分人的思想改造工作,对营造和睦家庭、稳定社会秩序意义十分重大。几年来,我们除了根据区社区矫正办公室的安排,几次集中对矫正对象进行专题法制教育以外,凡到村、居进行法制宣传,收集社情民意或参与调处民间纠纷时,均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表现及对其控管情况,适时向村、居干部提出对控管人员的建议。此外,还深入到有关矫正人员的家中,了解他们的思想改造情况,鼓励他们振作精神,痛下决心,弃恶从善,重做新人。2011年秋,我队有关人员还参与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制宣讲团,去洪泽湖监狱向我区籍的服刑人员通报家乡形势,转答其亲人的嘱托,要求他们认真改造,改过自新。服刑人员流着感激的泪水向我们队员表示,一定认真接受改造,力争早日回归社会。

 三、呼吁全社会重视预防青少年犯罪

 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仅是学生家长、学校和有关部门的任务,也是全社会的义务,应当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人人参与,做好预防青少年的犯罪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只有这样,青少年犯罪的势头才能得到有效遏制。10年来,我们每次送法进农村、进企业,都把了解、掌握青少年遵纪守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借用一切机会做好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2005年和2006年,我们宣传队曾连续两年利用农村举办党员冬训班之际,组织队员去乡镇党员冬训班作了题为“全社会行动起来,积极做好预防未成成年犯罪工作”的演讲。此举,当时在全区还引起了一定的反响。

 千里弛骋未下鞍,人生最美夕阳红。平均年龄已过花甲之年的我队全体队员,为在人生的晚年岁月还能为党和人民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为我区的三个文明建设、特别为年青一代的健康成长,奉献微薄之力,感到莫大的欣慰。我们决心继续发扬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精神,为了关心下一代事业,倾情奉献,永不停止。

 通联: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关工委(新东路44号)

 邮编224001

 电话:0515-88321449   13004489931   联系人:徐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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