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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认真学习贯彻省《实施意见》精神

发布时间:2022-08-22 浏览:4589 来源:江苏少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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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厅字〔2022〕57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淮安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全市关工委系统高度重视,迅速传达学习,并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意见》印发后,市委书记陈之常,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孙虎分别作出批示,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责成相关部门尽快拿出落实方案,市委常委会适时听取推进情况汇报。市关工委主任刘学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讨论研究落实举措;各地各部门关工委通过召开学习会、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认真领会内涵要义,并通过各类网络阵地、宣传平台将《实施意见》精神传达到全市广大“五老”,在全市关工委系统充分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意见》精神的浓厚氛围。广大“五老”一致认为,我省《实施意见》,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办国办《意见》精神在江苏落地落实的具体化,我们要从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高度,立足省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

广泛调查研究。近期,为着力解决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委老干部局、市关工委联合对全市9个县区(开发区、园区)以及政法、教育、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市直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我们通过调研,进一步摸清了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底数实情,发掘了一批基层工作先进典型,也发现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对关工委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五老”队伍断层、经费保障不足等,为我市精准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和省《实施意见》提供了事实论据。

出台务实举措。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关工委联合印发通知,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和省《实施意见》提出具体要求,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理顺和完善领导机制,每年听取本级关工委工作汇报1—2次,提出工作要求,转发工作意见;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把关心下一代工作列入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考核内容;要进一步加强保障机制建设,确保关工委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场所办事;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工委建设,着力推动基层关工委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淮安市关工委办公室 仲跻成 蒋智韬)

编辑 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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